一、學校組織的題庫考試
考試分必修課目、選修科目,共33個學分。
(一)必修科目(25學分):
1、政治課(共3個學分)
文科:《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 1學分
《馬克思主義原著選讀》 2學分
理、工科:《科學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 1學分
《自然辯證法》 2學分
(本課程將根據國家對研究生公共政治課改革的要求適時進行調整)
2、外語(公共外語因為有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外語統考,不進行題庫考;但是專業外語需進行題庫考試,計算學分)
專業外語,1學分。專業外語的語種應與報考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外語水平統考相一致。
3、專業課必修科目:6到8門,學分要求:18學分。
具體課程科目由所申請學位的院系提供。
4、專業綜合考試(3個學分):必需在通過至少3門必修科目的前提下才能報考本門考試。
(二)選修科目(8學分):
選修科目:選修科目為專業選修課程,3到5門。
具體課程科目由所申請學位的院系提供。
(三)跨專業申請學位者,必須補修與所申請專業有關的大學本科基礎課程3-5門,并通過這些課程的考試。但所得學分不計申請碩士學位題庫考試所要求的學分里。補修本科課程及其考試,由接受申請學位的院系負責組織。
二、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考(外語、學科綜合)
考試要求按該項考試的規定。本考試不計入學分,但是作為進入答辯環節的必要條件。
三、成績要求
1、所有課程包括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考(外語、學科綜合)分數在60分以上;
2、專業課科目(含必修、選修)中,至少有4門課的成績不少于70分;
3、專業課中的必修科目,至少有2門的成績不少于70分;
4、選修課中,至少有1門的成績不少于70分。
全部達到以上4條規定方為通過課程考試。課程考試通過后才能進入論文答辯環節。
四、發表科研論文可以免考一門選修課
如果申請人在資格審查通過后的四年內以本人為第一作者、我校為第一單位在核心期刊(CSSCI)、理科為SCIE、EI(不含增刊、副刊)刊物正式發表(不含錄用)學術論文,可以免考一門選修課(3個學分)。
五、考試的組織安排
研究生院對課程考試進行組織。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研究生院建立各專業的試題庫,每次考試從題庫中抽取試題。
考試一般在每學期的期末舉行,每年2次。
考試的具體安排將在網上公布,考生通過網絡進行報名。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全國統考(外語、學科綜合)的組織安排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
凡2010年及以后通過我校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且提出碩士學位申請者,其課程考試和成績認定按本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