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我校研究生教育,調動研究生的積極性和創新精神,增強研究生的科研能力,進而提高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建立健全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激勵機制。特制訂本獎勵辦法。
一、申請獎勵的條件
凡我校博士、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學校給予一次性獎勵。
二、發表的范圍
1、在國內外的核心期刊上發表的論文;
2、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教育報》等國家級報刊理論版上發表的本專業論文;
3、獨立完成或作為第一作者的論文(未發表)但獲得了國家一級學會科研成果優秀獎以上等級獎勵,或獲得國家二級學會科研成果三等獎以上等級獎勵的論文
(未發表);
4、編入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及全國性專業學術學會、研究會會議論文集的論文;
5、由國外著名出版社或國際核心學術期刊發表的論文(由院、系、所、中心學術委員會確認);
6、在國內外一般學術刊物上發表的論文;
7、編入國內外一般學術會議論文集的論文;
8、在國內外學術會議上宣讀的論文。
三、要求
發表論文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將發表論文的題目、刊號、時間等的復印件經導師及院(系)、中心主管領導審核后于每年的10月上報研究生部。
四、獎勵標準
凡符合以上條件博士、碩士研究生給予一次性獎勵,具體金額如下:
1、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每篇獎勵人民幣2000元;2、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教育報》等國家級報刊理論版上發表的本專業論文,每篇獎勵人民幣2000元;
3、獨立完成或作為第一作者的論文(未發表)但獲得了國家一級學會科研成果優秀獎以上等級獎勵,或獲得國家二級學會科研成果三等獎以上等級獎勵的論文
(未發表),獎勵人民幣2000元;
4、編入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及全國性專業學術學會、研究會會議論文集的論文,獎勵人民幣2000元;
5、在國內外一般學術刊物上發表的論文,獎勵人民幣980元。
上一篇:北京外國語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細則
下一篇:北外國際商學院研究生管理補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