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水平,確保學位授予質量,促進學位授權點的建設,深入推進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我校決定將全部博士學位論文及部分碩士學位論文委托第三方機構匿名評審。為規范此項工作,特制定暫行辦法如下:
一、送審方式
采用匿名(隱去導師姓名和學生姓名)方式,由研究生院通過第三方機構論文
送審平臺對博士論文和一定比例的碩士學位論文進行評審。
二、送審要求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應高度重視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答辯工作,認真組織,嚴格把關,指派專人負責,導師需嚴把論文質量關。
研究生一旦啟動學位申請程序,最多只有兩次申請學位的機會。研究生第二
次申請學位,其檢測、評審與答辯等費用自理。
三、送審時間
2014年9月開始,我校實行研究生學位論文匿名送審答辯制度。碩士研究生的匿名送審名單,研究生院學位辦公室按5%的比例從擬申請答辯名單中隨機抽選。
凡論文撰寫完成、導師同意、培養單位批準,研究生在每年3月20日前或 10月20日前,在校學位辦送審系統提交研究生學位論文,逾期視為不再參加本學期學位論文送審與答辯工作。
四、評審意見處理
(一)如所有評閱人意見為“同意答辯”或“略作修改后可以答辯”,學位申請人應在導師(組)指導下,按照評閱人意見對論文進行修改完善,經導師
(組)審閱同意后,準予進入論文答辯環節。
(二)如有一位或以上評閱人意見為“不同意答辯”或 “需作重大修改后,
延期答辯”,本次申請無效。研究生須對論文作重大修改,修改時間不少于6 個月。修改過的論文和修改說明經導師、培養單位審查通過后,方可啟動論文重新送審。
(三)如只有一位評閱人不同意答辯,且導師對評閱結論持有異議,論文平均評審分達到70分以上;同時有相關研究成果或其他資料足以佐證該學位論文達到質量要求,可申請復議。首先,由導師提出申請,闡明復議理由,經學位分委員會指定專家組(不少于3人)對論文進行評閱,寫出詳細具體的評閱意見。如評閱專家組一致認定論文合格,研究生院學位辦增聘一名評閱人進行評閱。如增評后專家意見為“不同意答辯”或 “需作重大修改后,延期答辯”,則本次申請無效。
(四)如在規定時間內,評審人意見未按期返回,由校學位辦會同學位分委
員會指定專家對論文進行增評。
五、關于不合格研究生學位論文相關責任人處理
(一) 對在當年學校研究生學位論文匿名評審中,所指導的2名及以上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未通過,或1篇學位論文被3位評閱人均評為不合格的,取消導師次年招生資格。
(二) 對首次評審未通過而堅持增評,增評意見同樣為不合格的,取消導師
次年招生資格,同時酌減所在單位招生名額。
六、本辦法解釋權在校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本辦法自2014 年6 月24 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