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培養過程管理,進一步規范研究生培養環節工作,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中南大學研究生培養方案》及《中南大學學位授予工作條例》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培養環節主要包括課程學習、博士生資格考試、學位論文開題報告、中期考核、學術交流、年度考核、科研訓練、專業實踐(碩士專業學位)和社會實踐等。課程學習按《中南大學課程教學管理辦法》執行,專業實踐按《中南大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管理規定》執行,學術交流、年度考核、科研訓練和社會實踐等培養環節按各專業培養方案要求執行,博士生資格考試、學位論文開題、中期考核等三個培養環節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章 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
第三條 考試目的。考核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的政治思想素質、掌握本學科及相關學科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的情況、綜合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以及進行創新性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第四條 考試內容、方式與成績評定。
1.考試內容應有一定的廣度、深度和難度,重點考核博士生系統深入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的掌握情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情況以及獨立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口試內容
(提問或隨機抽題)重點測試博士生的邏輯思維能力以及語言運用和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采用筆試(閉卷或開卷)或口試,或筆試與口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根據學科特點,可增加實際操作技能的考核,如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博士生的臨床技能考核等。
3.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的成績采用A(優)、B(良)、C(合格)、D(不合格)等級制。
第五條考試要求與時間。
1.博士生在完成相應學科培養方案設置的應修全部課程學分后參加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未完成應修課程學分者不能參加考試。
2.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統一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
(非直博生入學后的第二或第三學期、直博生入學后的第四或第五學期)進行,具體時間由各二級培養單位自定。筆試考試時間不少于2小時,單獨口試考試時間每人不少于30分鐘。各二級單位在1月份和7月份發布考試通知。
3.因在國外或境外訪問學習的研究生,可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導師簽署意見,并經所在二級單位審核同意后,可在國外或境外按期進行遠程資格考試,或委托博士生國外或境外學習訪問單位組織資格考試。
4.博士生因休學等原因不能如期參加當年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二級單位審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5.第一次參加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未通過者或因各種原因延期考試者,均須參加下一次考試。博士生不得無故延期參加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無故未考試者的成績計不合格。
第六條 考試組織。
1.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由各二級培養單位統一組織,成立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領導小組和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
2.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由二級單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負責人和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專業方向負責人組成,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負責人任組長,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專業方向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職責:
(1)按照相關一級學科博士生的培養目標,研究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確定命題教師、考試范圍、考試方式等;
(2)審核筆試(口試)試題;
(3)審核考試結論。
3.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由博士研究生導師為主的專家組成,設主任1人,成員3-5人,秘書1人(具有相關學科講師職稱以上)。博士生的專業屬于交叉學科的,至少須有1名相關一級學科的專家參加。專家委員會職責:
(1) 擬定考試題目及評分標準。擬定試題經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領導小組組長審核后一并簽名密封交二級培養單位保管。各有關人員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如有違者,按《中南大學研究生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相關條款處理;
(2) 客觀公正地評定考試成績;
(3) 專家委員會秘書實事求是地做好詳細記錄。
第七條 考試成績歸檔。
1.《中南大學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情況表》原件、試題、筆試答卷、委員會討論記錄等材料由二級研究生培養單位存檔。
2.考試結束后兩周內,二級培養單位及時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錄入成績。
第八條 考試不合格者處理辦法。
通過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者,繼續按博士生培養。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不合格的博士生,參加下一次博士研究生資格考試。4年內未通過資格考試的普通博士生作退學處理,第八學期前未通過資格考試的碩博連讀生和直博生可轉入碩士層次繼續學習或作退學處理。
第三章 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第九條 所有研究生必須進行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研究生已進行部分初期(預備)研究工作之后(博士生應通過資格考試),開始學位論文開題工作并撰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書。
第十條 研究生應當按照如下時間段完成開題報告,具體時間由各二級單位自行確定:
1.二級培養單位分別于每年6-7月份、12月-次年1月份集中組織開題報告工作。
2.碩士生應在第三學期結束前完成開題工作,非直博生應在第四學期結束前完成開題工作,直博生應在第五學期結束前完成開題工作。
3.碩士生通過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至學位論文答辯的時間間隔至少在1年以上;博士生通過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至學位論文答辯的時間間隔至少在2年以上。
第十一條開題報告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
1.學位論文開題由二級單位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專業方向負責人統一組織,并成立相應的開題報告評審小組。
2.碩士生開題報告評審小組成員由3-5名研究生導師或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博士生開題報告評審小組成員由3-5 名博士研究生導師或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開題報告評審小組設秘書1名。跨學科(門類)的還應聘請相關學科的研究生導師參加。
3.開題報告會由評審小組組長主持,采取PPT匯報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個人闡述時間碩士生不少于15分鐘,博士生不少于25分鐘。
4.開題報告評審小組應對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進行認真審查和論證,主要評議論文選題是否恰當,研究內容與方法是否具有創新性,研究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等。
5.申請開題的研究生必須在開題前兩周登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申請學位論文開題,在“培養環節”欄的“開題報告申請”錄入開題報告時間、開題報告地點、學位論文題目等,并填寫《開題報告》,研究生本人打印紙質版《開題報告》,經指導教師審核同意后,在開題時提供給評審小組成員審閱。
6.開題報告要求公開進行。在開題報告會前一周,二級單位應在研究生院網站上發布公告,公布報告人、開題報告時間和地點、學位論文題目等信息,可直接在管理系統下載《中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公告》并公布在研究生院網站。開題報告要求組織相關學科教師和研究生參加。為加強對開題報告工作的監督與管理,研究生院組織研究生教育督查督導專家進行檢查與評估。
7.開題報告結束后,評審小組進行集體評議,給出評審意見、評定成績等級,并在紙質《開題報告》上填寫評審意見和成績等級。開題報告會相關材料由評審小組秘書負責匯總,并在開題報告會結束后一周內將《開題報告》、《中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情況匯總表》(以下簡稱《開題報告匯總表》)等材料交所在二級培養單位。
8.開題報告會結束后兩周內,二級培養單位應在管理系統錄入開題報告日期和開題報告評定等級;并將《開題報告》、《開題報告匯總表》等紙質材料整理后在本單位存檔。
9.每個學期二級培養單位應通過管理系統打印本學期《中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成績單》交研究生院備案。
第十二條開題報告評審按優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個等級評定成績。
1.開題報告成績合格以上者即為通過開題。通過者應根據開題報告評審小組的意見,對選題方案進行修改、補充,并在管理系統《開題報告》中進行修改,同時提交至導師審核確認。
2.開題報告成績不合格即為未通過開題。未通過者應根據評審小組的意見對開題報告進行全面修改,經本人申請、指導教師同意后,按照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程序重新進行開題,兩次開題的時間間隔不少于6個月。自入學起,碩士生4年內,博士生5年內未通過學位論文開題的,按退學處理。
第十三條 開題報告通過后,原則上不得隨意更改學位論文研究方向。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時提交的學位論文,其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內容應與開題報告相符。
1.在不涉及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內容改變的情況下,學位論文題目可做調整。
2.因特殊情況,學位論文題目確實需要做較大的更改且涉及研究方向或主要研究內容的改變時,需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填寫《中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題目變更申請表》,經指導教師簽字同意、所在二級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按照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程序重新組織開題,本次開題報告只記通過和未通過,開題報告成績以第一次為準。重新開題的碩士生,通過開題至論文答辯時間間隔需半年以上;重新開題的博士生,通過開題至論文答辯時間間隔需1年以上。如未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重新進行開題報告則不能進入后續的學位論文答辯環節。
第四章 中期考核
第十四條 所有博士生必須參加中期考核。各二級培養單位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和研究生培養質量保障需要,決定碩士生是否參加中期考核,并在相關培養方案中明確具體要求。第十五條 研究生中期考核基本條件為完成課程學習并取得相應學分、通過學位論文開題、研究課題已取得一定的進展。
第十六條 博士研究生應當按照如下時間完成中期考核,具體時間由各二級單位自行確定:
1.通過學位論文開題1年后進行中期考核;
2.非直博生應在第六學期結束前完成,直博生應在第七學期結束前完成;
3.博士生通過學位論文中期考核至學位論文答辯的時間間隔至少在1年以上。
第十七條 按照全面發展的要求,對照檢查個人培養計劃執行情況,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專業實踐、社會實踐、科研訓練、論文進展及科研創新能力等。具體內容如下:
1.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質表現:主要從研究生政治素質、治學態度、道德修養、組織紀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達到研究生培養目標的要求;
2.實踐環節學習情況:主要考核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中社會實踐、學術研討與學術交流等實踐環節的執行情況;
3.科研能力及學位論文進展情況:主要結合研究生論文研究課題進展情況、文獻綜述、學術論文發表等科研活動的情況進行考核,考查研究生是否按照開題報告的研究內容和進度開展科研工作,研究課題的進展情況,是否有違反學術道德情況,以及研究生從事科學研究的能力。
第十八條 參加中期考核研究生如實填寫《中南大學博士生(碩士生)中期考核表》的“研究生自評總結”內容,向導師提交實踐環節成績單、獲獎證書、發表論文、論文錄用函、學位論文進展報告等相關材料。
第十九條 導師審核材料,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實踐環節、論文進展及科研創新能力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并就其是否具有從事科研工作能力和繼續培養潛力提出明確建議,
同時填寫在《中南大學博士生(碩士生)中期考核表》相應欄。
第二十條 中期考核參照開題報告要求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 因在國外或境外訪問學習無法在校按期進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須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導師簽署意見,并經所在二級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在國外或境外按期進行遠程考核,或由考核小組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材料進行通訊評議。
第二十二條 中期考核評審按優秀(A)、良好(B)、合格
(C)和不合格(D)四個等級評定成績。
第二十三條 中期考核成績為B以上者應根據評審小組的意見對下一步工作計劃進行修改,并提交至導師審核確認。中期考核成績為C的,二級單位應出具考核警告的書面通知,研究生應根據評審小組提出具體建議要求,撰寫整改報告,并提交至導師審核確認。中期考核成績為D即為未通過考核,未通過者應重新進行中期考核,兩次中期考核的時間間隔不少于12 個月,博士生入學6年內未通過者作退學處理。中期考核至學位論文答辯時間至少1年以上。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四條 研究生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考核結果公示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培養單位提出復議申請,培養單位受理并復核,同時根據復核的結果做出相應的處理。研究生對復議決定有異議的,可繼續向研究生院提出書面復議。研究生院組織相關專家對考核情況進行審核和評判。
第二十五條 按期完成資格考試和開題報告的研究,若論文工作進展順利,達到提前畢業條件,經本人申請,研究生院同意,開題報告至中期考核及至論文答辯的時間間隔可適當放寬要求。
第二十六條 各二級單位可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單位研究生培養環節具體實施細則,并在正式實施前報研究生院備案。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9級研究生開始執行,由研究生院負責日常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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