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校MBA教育的具體情況,現(xiàn)對MBA學員補考及重修管理作如下具體規(guī)定:
1. 補考資格:因事、因病未參加考試者;MBA學員所學課程期末總評成績不合格者。
2. 重修資格:無故缺考或考試作弊者,課程成績以0分記,且不能參加補考者。
3. 資格認定及補考規(guī)定
(1)對期末總評成績不合格的學員,MBA教育中心負責在開學前及時通知學員本人;
(2)因事、因病不能參加考試者須辦理緩考手續(xù),未辦理緩考手續(xù)的MBA學員,一律按曠考處理,曠考的課程成績以零分計算,該門課程須重修;
(3)某門課程缺課累計超過教學授課總學時數(shù)的1/3,不得參加本門課程的考試。
4. 其他
有一門(含一門)以上學位課,經(jīng)過重修仍不合格者,不能授予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