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學位論文工作走向制度化,進一步提高論文質量,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及我校研究生院的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一、論文的總體要求
1、我院學位論文嚴格遵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的要求:工商
管理碩士論文的具體形式可以是專題研究,可以是高質量的調查報告或企業診斷報告,也可以是編寫高質量的案例等。
2、鼓勵MBA研究生以編寫案例為論文形式,擬定期選擇高質量的案例出版《MBA學生論文/案例集》。
3、學位論文的字數一般要求在二萬字以上,如編寫案例可視具體情況適當增減。
二、導師選配
1、MBA研究生一般在第三學期選擇論文方向,選配導師。
2、選配導師采取MBA研究生自主選擇與組織協調相結合的原則。
3、導師選定后,進行論文工作動員。
4、MBA研究生與導師見面后,一般不改選導師。如確有特殊情況,除經學院批準外,MBA生應承擔一定金額的論文指導費。
5、MBA研究生確定導師后,如因特殊原因,寫作方向發生變化,
原配導師認為指導論文有困難,可向學院提出,請學院調整導師。
6、MBA研究生確定導師后,每學期必須主動和導師聯系4次以上,匯報自己的學習、科研和思想情況。聯系后由導師填寫聯系卡,如聯系次數不達規定,不能進行論文答辯。
三、論文撰寫、檢查與答辯申請
1、MBA研究生必須完成規定的各項學習任務,成績合格,修滿學分,方可進行論文寫作。
2、為加強論文的理論基礎,MBA研究生的選修課至少有二門是與
論文寫作方向相關聯的課程。
3、論文開題準備之前,MBA研究生必須聽論文寫作方面的專題講座。
4、MBA研究生撰寫學位論文,必須全程接受導師的指導,歷經確定選題、填寫開題報告、開題答辯、寫作初稿、修改稿、導師定稿并評定導師成績幾個階段。
5、導師應嚴格審閱MBA研究生的論文,經認可后,可通知該生正式提出答辯申請。如認為質量不合格,一時又難以修改完善,則應當延期舉行答辯。
6、論文答辯全年分五月、十二月兩期舉行,凡參加答辯的同學必須按照規定如期提交相關材料。
四、論文的原創性檢查
我校所有博碩士學位論文都需要進行原創性檢查工作,以打擊、杜絕在學位論文撰寫中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的行為。
經學校研究,對有抄襲、剽竊嫌疑的學位論文及其作者的行為認定和處理工作規定如下:
(一)抄襲、剽竊等行為的界定
1、照搬他人已發表或者未發表的作品原文,或者是從不同的資料來源中對原文詞句進行拼接,且不注明來源。
2、使用他人的思想見解或語言表述而不申明其來源,具體表現為:總體剽竊,即整體立論、構思、框架等方面的抄襲;復述他人行文、變換措辭使用他人的論點和論證,呈示他人的思路等且均不申明其來源。
3、轉引但不予注明。
4、捏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調查數據或文獻資料。
(二)對抄襲、剽竊行為的處理辦法
1、抄襲、剽竊情節輕微(不超過論文全文的10%),根據抄襲、剽竊性質,酌情分別給予責令修改論文一周后答辯或責令修改論文延期半年再予答辯的處理。
2、抄襲、剽竊情節較為嚴重(占論文全文的10%-20%),根據抄襲、剽竊性質,酌情分別給予責令修改論文后一年內答辯或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的處理。
3、抄襲、剽竊情節嚴重(超過論文全文20%以上),取消申請資格。
4、因抄襲、剽竊被責令修改論文后一年內答辯,在第二次申請過程中,再次有抄襲、剽竊行為者,一律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
四、論文答辯
1、論文的評閱人,必須有一名是校外實際工作部門或研究、教育部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
2、論文答辯委員會由三至五名教授、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組成,成員中至少有一名是來自校外實際工作部門或者研究、教育部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并擔任答辯委員會主席。
3、答辯委員會討論決議時,如有不同意見應予充分尊重,并自主進行投票表決,經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過。
4、商學院學位分委員會應認真討論答辯委員會的決議,如認為不妥,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課否定該項決議。
5、論文答辯未獲通過,須于半年內重新撰寫論文申請答辯,答辯費用由MBA研究生自行承擔。
五、論文指導的獎勵與懲罰
1、學院學位分委員會對當期學位論文進行評選,優秀論文獎對指導教師和作者給予獎勵。
2、對學位論文答辯連續兩期均有未能通過的指導老師,學院有權取消其指導MBA研究生論文的資格。
七、附則
該細則的執行與修改由商學院MBA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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