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和進一步提高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根據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特點,特對非全日制研究生課程管理和考核作如下規定:
一、任課教師的聘任
1.任課教師應具有豐富的教學和專業實踐經驗,愛崗敬業,且具有高級職稱。
2.對異地授課的教學點,原則上不聘任校外教師上課,若有特殊需要,應嚴格參照第1條規定,提供有關擬聘教師的詳細資料,經所在培養單位審核,報研究生院批準后,由培養單位聘任。
二、教學管理
1. 培養方案是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的指導性文件,制定時既要考慮到碩士層次的基本知識結構,又要重視相關行業、職業領域對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人員的素質、知識與能力的結構要求。培養方案是制定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的依據。
2. 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要根據學校對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要求,并結合企業或社會實際應用部門的需求制定。培養計劃的制定必須在新生入學后第一學期進行,且經培養單位審定后報研究生院備案。培養計劃因故需要變更時,經培養單位審查批準后,報研究生院備案。
3. 教學大綱是課程教學及教學質量評估的重要依據,每門課程必須有教學大綱,明確規定本課程的主要內容、學習要求、教學方式、學時數、學分、預備知識及主要參考書目。
4.公共課由研究生院統一管理,研究生院下達公共課教學任務給相關教學單位,各公共課教學承接單位負責安排責任心強、有一定研究生教學經驗的教師上課,研究生院負責對公共課進行教學檢查、督導和評估。
5.專業課教學組織和管理工作由各培養單位負責,各培養單位應有專人管理。各培養單位應重視對專業課教學的指導和監督,以保證課程教學工作順利進行,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研究生院和各培養單位將不定期地組織專家對課程教學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
6.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學習成績由各培養單位管理,成績單由各培養單位統一辦理,報研究生院備案。考試答卷由各培養單位集中保管。
三、課程教學要求
1.在完成授課任務、課程考試的同時,各培養單位應組織學生對教學效果進行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匯總保存。
2.主講教師要積極引進國內外先進教材和教學內容,提高教學水平。教師要有現代教育理念,針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教育特點,注重教學方法的研究。鼓勵任課教師進行雙語教學。
3.任課教師要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要嚴格課堂紀律,堅持考勤。
四、課程考試要求
詳情查看:南昌大學非全日制研究生課程考試要求
五、其它
1.本辦法適用于同等學力申碩和非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2.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實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