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全國會計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參考性培養方案》的文件精神,結合新形勢和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養目標及基本要求
會計碩士專業學位面向會計職業需求,培養理論基礎扎實、具備系統專業知識、具有較強觀察問題能力、分析問題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的高層次應用型會計專門人才。基本要求是: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熱愛祖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會計職業道德。
(二)具有較強的專業勝任能力,能夠熟練運用現代會計學、財務學、審計學及相關領域專業知識發現和解決實際問題。
(二)掌握較扎實的管理學、會計學理論基礎,具備獨立從事會計職業工作所需的知識結構,具有較強的業務和應用能力。
(四)掌握較寬廣的經濟與管理知識,具有從事高層次會計管理工作所必備的國際視野、戰略眼光和領導潛質。
(五)較為熟練地掌握一門外國語。
二、培養方向與專業勝任能力
按照會計專業碩士的培養目標,培養具有厚基礎、高素質、強能力,能夠勝任企事業單位財務總監或總會計師工作職位的高層次會計管理人才。學生根據自身職業規劃選擇方向課程,確定專業發展方向,并達到專業勝任能力要求:
(一)有良好的會計職業倫理與道德。
(二)有較高的職業敏感度,對經濟與管理工作具有會計專業領域的職業關注能力。
(三)有專門的職業視野和職業思維,能夠較為熟練地進行職業判斷和處理。
(四)有能力主持企事業單位的會計、財務、審計組織與管理工作。
三、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三)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所學專業為會計學及相關專業(審計學、財務管理)的人員。
四、學制與年限
(一)按全國統一招生渠道,采用全日制的學習方式,并根據實際教學需要進行靈活調整。
(二)基本學制為2年,最長學習期限不超過5年。學生由于休學等原因,在基本學制規定年限內不能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學分,可申請延長修讀學習年限,但不得超過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
(三)采用學分制管理,總學分不少于40學分。學位論文不計入總學分。
五、培養方式
(一)采取“學位課程+學位論文”相結合的培養方式。學位課程采取“課堂教學+實踐教學”相結合的教學方式。
(二)課堂教學注重理論教學和素質培養,采用理論教學、案例教學、模擬教學、參觀研討等多樣化的教學方式并重。開辟第二課堂,聘請實務部門、政策制定部門、政府監管部門等有實踐經驗的專家,開設有針對性的實踐性專題講座或承擔部分課程教學。
(三)實踐教學注重能力提升,著重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應用能力。學生通過社會實踐、案例研發、實踐大賽、專題報告等多種渠道和方式取得實踐課程學分。
(四)學位論文著重考核學生運用基本理論觀察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應用能力。撰寫能夠體現出專業學位特點的學位論文,突出學以致用,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學位論文采取論文開題報告、預審、學術不端檢測、匿名評審、公開答辯等學位論文管理制度。
(五)設置導師組或實行雙導師制,聘請實務界專家共同承擔指導工作。
六、課程設置
(一)學位課程結構
學位課程共計54學分。學位課程結構分三類:基礎課程(8學分)、專業課程(38學分)、實踐課程(8學分)。
(二)基礎課程
基礎課程屬于核心課程,為必修課程,共計8學分。包括:
1.政治(2學分)
2.英語(3學分)
3.管理經濟學(3學分)
(三)專業課程
專業課程包括專業核心課程、專業必修課程、專業選修課程。專業課程共計48學分,其中:專業必修課程16學分,專業選修課程22學分,專業選修課最少選修8學分。
(四)實踐課程
學位實踐課程共計8學分,通過參加不同的實踐項目獲得相應學分。其中,參加專業實踐、撰寫文獻綜述實習和參與“MPAcc專題講座”為必修實踐性課程。
1.專業實踐與實習(6學分)
在學期間參加不少于半年的專業實習實踐,可采用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專業實習,鞏固課程教學的專業知識,加強會計和財務管理的專業技能訓練,在實踐中提高觀察問題和分析問題的專業應用能力。
專業學位研究生參加實習實踐結束后必須填寫《_____專業(或領域)專業學位研究生實習實踐報告表》,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實習實踐報告(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可用工作總結代替實習實踐報告),實習實踐報告表經由校內導師和校外企業行業實習實踐指導教師簽字、實踐單位及學院蓋章后方能取得實踐環節的學分。《_____專業(或領域)專業學位研究生實習實踐報告表》要存入學生學籍檔案。
非全日制(在職攻讀)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的學生,提供目前任職于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商管理相應專業相關崗位的工作證明,可以直接取得該實踐課程項目學分。
2.參加“MPAcc專家講座”(1學分)
學院的MPAcc辦公室每學年舉辦若干次實務界專家講座。學生參加不少于5次專家講座并提交心得體會,通過后獲得相應學分。
3.文獻綜述(1學分)
學生需在第二學期期末提交一篇專業研究方向明確的研究綜述1篇。
七、學位論文與學位授予
(一)前提條件
研究生完成規定的學位課程學習,考核合格,取得學分,中期考核合格,方可進行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工作,進入學位論文的撰寫階段。
(二)基本要求
會計碩士學位論文要體現專業學位特點,寫作規范,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具備分析和解決會計相關的管理實踐問題的綜合能力,具有專業勝任能力。學位論文重在考察學生掌握會計理論、專業知識情況,解決會計相關的管理實踐問題的綜合能力水平。
學位論文應當具有實用價值和創新價值。學位論文一般應采用案例研究、實地研究、專項研究、調研報告等形式。鼓勵學位論文選題與實習實踐、案例開發內容相關,不提倡純學術研究的論文作為會計專業碩士的學位論文。學位論文的篇幅一般不少于3萬字。
學位論文答辯前,必須通過是否存在學術不斷問題審查并出具書面結論,論文的總文字復制比應低于20%。
(三)答辯與學位審定
學位論文答辯的條件、要求及程序規則等按寧夏大學的有關規定進行。實施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制度、學術不端檢測制度、匿名評審制度和公開答辯制度。
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論文必須有兩名本專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評審,其中必須有一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校外實務專業人士評審。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成員中,至少應有一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校外實務專業人士。
學位課程成績合格取得規定學分,且學位論文答辯通過,符合授予條件者,經學位授予單位學位委員會審核,授予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秋季入學學員同時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