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為明確專業學位碩士的培養要求,保證培養質量,促進專業學位碩士教育的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專業學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于做好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文件及各專業學位的設置方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要求。
二、培養目標
所培養的碩士研究生應具有科學嚴謹和求真務實的學習態度和工作作風,掌握本專業(或職業)領域的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較強的運用現代科學理論和方法解決本專業(或職業)領域實際問題的能力或從事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新設備的開發能力;掌握解決本專業(或職業)領域實際問題必要的實驗、分析、檢測或計算的方法和技術;掌握一門外語技能,能夠熟練閱讀本專業(或職業)領域的國內外科技資料和文獻;掌握和了解本學科領域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三、能力要求
專業學位碩士通過學習和訓練應達到以下要求:
1.熟悉本專業(或職業)領域中相關的文獻資料,獲得所從事行業領域開展工作所需的背景知識。
2.能夠綜合運用所學知識,掌握所從事領域相關的先進理論與方法,解決本專業(或職業)領域的實際問題。
3.具備在實踐工作中發現和分析問題的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對所需解決的問題能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4.了解本專業(或職業)領域的發展前沿,善于發現與學習并掌握新的理論、方法,應用先進思想和經驗,具有開拓創新的思維與能力。
5.具有較強的溝通、交流與組織協調能力。
四、學位論文
1.學位論文選題應來源于應用課題或現實問題,必須要有明確的職業背景和應用價值。
2.論文必須做到理論聯系實際。論文要運用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對所研究課題進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決策略或方法,體現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學位論文可采用調研報告、應用基礎研究、規劃設計、產品開發、案例分析、項目管理、文學藝術作品等形式,具體形式應以各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為依據。
(1)以應用基礎研究形式提交學位論文時,論文撰寫必須在較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之上進行,應廣泛并針對性地吸收國內外關于所研究課題的研究成果。參考文獻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獻不少于5篇。
論文撰寫應符合《湖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范》,論文字數一般為1到2萬字。
(2)以調研報告等文字形式撰寫學位論文時,應做到體例結構規范,方法科學、合理,觀點明確,闡述準確、清晰,并有一定的創造性,論文格式應參照《湖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范》。論文字數不少于1萬字。
(3)以設計或作品等形式提交學位論文時,設計或作品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各教學指導委員會確定的撰寫規范。
五、論文答辯與學位授予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和學分,成績合格,完成學位論文工作,經指導教師及學院審查同意,可提請論文評閱和答辯。
學位論文評閱通過后,可組織論文答辯。答辯委員會成員組成由各學院審批。答辯委員會一般應由3至5名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的正、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原則上應有1至2名研究生本人單位以外的實踐部門副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的專家參加。
達到培養目標、通過論文答辯的研究生,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通過,可被授予專業學位。
其它未盡事宜,如學位申請人資格審查、論文評閱、論文答辯會程序、學位申請等事項,按照《湖南大學研究生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