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教學是研究生培養過程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加強我校課程教學管理,提高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特制訂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評價試行辦法如下:
一、評價目的
通過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評價,加強研究生課程建設,規范教學過程,進而達到推進教學改革,提高課程教學質量的目的。
二、 評價范圍列入教學計劃且在校上課的研究生課程。
三、 評價程序
1.組織領導
為做好此項工作,學校成立以主管校領導為組長、各學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研究生院主管副院長及研究生教學督導組為成員的“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評價工作委員會”,指導全校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的評價工作,并負責評價結果的最終審定。
2.評價內容、方式、要求及工作程序
(1)評價內容: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效果等。
(2)評價方式: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評價主要采用研究生網上評價、研究生教學督導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3)評價要求:研究生網上評價:通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課程評價軟件》,網上提交所學課程評價信息。各學院要動員研究生積極參加課程評價,以確保課程教學質量評價的科學性和客觀公正性。
研究生教學督導評價:研究生教學督導組要結合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評價開展工作,根據課堂聽課及檢查情況及時填寫《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評價表》。
(4)工作程序:
研究生院在匯總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評價數據的基礎上,對被評價課程的教學質量做出客觀的評價,提出綜合評價意見,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意見和建議,提交“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評價工作委員會”。
3.時間安排
第 1-16 周:研究生教學督導日常聽課檢查及評價記錄,每周上報一次;第 8 周、第 16 周:研究生網上提交課程評價信息;第 9 周、第 18 周:研究生院分別匯總評價意見;
第 20 周:匯總綜合評價材料,提交學校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評價工作委員會。
四、評價結果
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評價結果匯總后將返回各學院。研究生院將對研究生課程教學質量評價優秀者給予表彰,并在
申報“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教育發展基金”項目時優先考慮。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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