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須持有效身份證件(研究生證、身份證和工作證)參加考試,未帶證件者不得進入考場。
二、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規定考試時間開始前五分鐘進入考場,提前做好考試準備,按照排定的座位對號就座,不得擅自調動或挪動座位。遲到超過十五分鐘者,不得參加該課程的考試。無故不參加考試者作曠考處理。
三、除教師允許攜帶的書籍、參考資料和所需的用具(如計算器等)外,學生隨身攜帶的書包、文件夾等物品應放在指定地方,不得帶入座位。考試中禁止互相借用文具,若必須借用,必須通過監考教師。
四、考試過程中必須關閉所有通信工具,手機和呼機不得作為鐘表使用。
五、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考場內要保持安靜,不準交談、討論,不準左顧右盼。
六、遇有試卷中字跡不清楚時,可向監考教師舉手詢問,不準詢問他人,不得要求解釋題意。
七、考試中途不得擅自離開考場,如有特殊原因,須經監考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同一時間內不準有兩名及兩名以上考生離開考場。
八、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需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卷。考試時間結束時,學生應立即停筆,按照要求將考卷折好,放于桌面,等候監考教師清點考卷無誤后,方可離開考場。故意拖延時間者,監考教師有權拒收其考卷。
九、凡考試作弊者和協同作弊者,其該門課程成績以0分記載,并在成績登記表內注明“作弊”字樣。
十、開卷考試必須自備教學參考資料,不允許使用手提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