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是一個嚴謹的學科,其嚴謹不僅僅體現在定語的繁多上,更加體現在其邏輯體系上。在法學這個大學科下又分為五門子學科,分別為刑法、民法、憲法、法理學和法制史。在此,簡單介紹一下這五門學科概況:
一、刑法
刑法是規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從這里可以看出,刑法主要包括兩個部分,即犯罪和犯罪的法律后果,而犯罪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罰制裁,因此,刑法總則主要分為犯罪論和刑罰論兩個部分,而分則則是具體規定每一個犯罪的構成及其法律后果。
二、民法
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這里包含三個要點:
1. 民法是若干法律規范的總和;
2.民法調整的對象是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3.民法雖然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法律關系。
民法內容包羅萬千,其內容相比較刑法而言要復雜得多,初學者會感到民法像是一盤散沙,無從下手。如民法中的質權制度,其上一級概念是擔保物權,再上一級概念是物權,再再上一級概念是財產權,其平行制度有抵押權和留置權。同學們們在理解記憶質權制度時需要在物權,在擔保物權體系內進行,那樣更加容易。
三、憲法
憲法及其相關法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基礎和主導型的法律部門,是其他所有部門法中規范性法律文件的依據,憲法學不單單是一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而且包含了處于附屬層次的一些法律文件,如《選舉法》、《國籍法》、《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立法法》以及《民族區域自治法》等。
四、法理學
法理學是從總體上研究法和法律現象的一般規律,包括法的產生、本質、特征、作用、形式、發展、實施等基本知識、概念和原理,以及法的創制和實施的的一般理論,并著重研究我國社會主義法和法治的基本理論的理論學科。
五、法制史
法制史部分是同等學力申碩考試中考點最為分散的一門專業課,其特點是理解難度不大,但記憶量很大,總體來說難度居中。在同等學力申碩考試中,法制史部分僅包含中國法制史,具體而言即從夏商周三代的法律制度到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的法律制度。從歷年考試來看,唐代以及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為簡答題部分的考察重點,但近兩年考點有逐漸分散的趨勢,如18年涉及的法經的結構、19年涉及的西周禮刑關系等。因此,在當前備考法制史的時候,要求我們對各個時期的法律制度有一個總體的掌握。
同時需要注意的一個學習方法是體系化建設,在學習的后期要實現一個境界,即胸中有丘壑,對于每一個知識點在該部門法中的位置和作用有一個清晰的定位。要做到拿過來一張白紙就能把制定章節的所有知識點用框架圖的形式都清晰的表現出來,這樣不僅理解記憶更加的事半功倍,更是體現出了對該部門法的領悟已經達到一個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