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法治建設日新月異,法律不斷有新的變化,法學也與時俱進。
黨的十九大提出了治國理政的系列重大理論和基本方略,要求并
推動著法學理論創新。為適應黨和國家事業的重要發展變化,根據中共中央的建議,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對憲法的部分內容作了修改。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部署,我國開展民法典編纂
工作,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 2020 年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據懲罰犯罪、保護人民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的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刑法修正案
的方式對刑法進行修改、完善,最近的三次修正是 2015 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2017 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和 2020 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這些內容,都必須納入考試范圍,為此我們對考試大綱作了相應的修訂;并附: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
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節選)、《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 年)、《民法典》、《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于后。
本次修訂的大綱是 2021 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法學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統一命題的依據。大綱有變化的部分,對應的復習指南應以大綱和附錄中相應的內容為準;理論或法規變化但不涉及大綱修訂的,對應的復習指南則以附錄中相關變化后的內容為準。
編者
2021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