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學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占比權重后綜合所得。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總分成績+X)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X初試成績權重(60%)+復試成績X復試成績權重(40%)。其中,X為享受照顧政策考生加分分值。
享受照顧政策考生有兩類:一是符合《招生管理規定》中第五十九條規定的各類加分政策考生,此類考生X為規定加分分值。二是符合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此類考生X按以下公式計算:
X=M1-M2或D1-D2,X四舍五入,取整數計算。其中,M1為報考該專業所有上線考生總分平均分;M2為報考該專業所有少數民族考生上線考生平均分;D1為報考本專業國家分數線總分要求;D2為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總分要求。若M1-M2>D1-D2,則X= D1-D2;若M1-M2< D1-D2,則X= M1-M2;若M2>= M1或D2>=D1,則X=0。此項僅適用于一志愿普通計劃考生,調劑考生及專項計劃考生不在此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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