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助教崗位設置與實施管理辦法》的文件要求,現將2021-2022學年第一學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助教崗位設置基本原則
1.針對本科教學計劃內的課程設置助教崗位,并綜合考慮學科特點、課程類別、教學班級規模等的需要。
2.優先支持公共必修課程、學科平臺課程、專業必修課程、教師教育課程的教學需要。優先滿足一、二年級基礎課程教學改革需求。
3.優先支持積極探索混合式教學、翻轉課堂等教學模式改革的課程,支持主講教師開展教學方法、手段以及學習評價方式等改革,以促進學生學習方式轉變和學習能力發展,提升課程教學質量。
二、聘任條件及要求
1.根據《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體系實施辦法》(浙師研字〔2014〕20號)文件規定,正式注冊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在校期間必須擔任助教工作滿一學期,考核合格后,獲得1學分。本次聘任面向2020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021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從研二開始擔任助教。
2.擔任助教的課程應和研究生所學專業相關。擔任助教的研究生一般在本科期間學習過該課程或同類課程。每個研究生每學期只可擔任一門課程的助教。
3.每位老師的每門課程只能聘任1個助教。
三、聘任程序與時間安排
1.9月13日之前,各學院根據助教崗位設置基本原則,按需設置課程助教崗位,并在學院網站發布《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助教崗位需求信息匯總表》
2.9月16-18日,研究生根據各學院公布的助教崗位需求,填寫《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助教崗位申請表》,并交學院研究生秘書。研究生秘書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查包含課程時間是否沖突、助教的課程是否和研究生所學專業相關等方面)并匯總。匯總后交各開課學院本科教務辦,由開課學院本科教務辦負責助教的遴選,并將遴選結果報本科教學部。
3.9月24日,本科教學部將《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助教崗位統計匯總表》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網上統一公布選聘結果。
4.9月30日之前,開課學院組織研究生簽訂《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助教崗位職責協議書》,隨后各研究生助教上崗履行職責。
本科教學部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