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機構):
為確保研究生評優評獎工作順利開展,2020-2021學年研究生個人總結和綜合測評工作即日啟動,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1. 個人小結。全體2019級、2020級在讀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農村教育碩士除外)進行學年個人小結,填寫《研究生學年小結表》,此表為歸檔材料,于綜合測評完成后由各學院(研究機構)研究生輔導員存入研究生本人檔案。
2. 綜合測評。按照《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綜合測評辦法(修訂)》(浙師研字〔2017〕41號)執行,文件可在本網站“文件匯編”或《研究生手冊》內查閱。各學院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認真組織綜合測評,根據實際情況按同年級同專業或一級學科排名。
3. 綜合測評結果原則上按照優秀占40%、良好占50%、合格與不合格占10%的比例記等級,由學院(研究機構)組織填入《研究生學年小結表》并審核把關。各學院(研究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等級比例作適當調整,需在實施前先報研工部備案。
二、測評成績分計算
1. 博士、碩士研究生成績分按文件規定的成績折算法進行,每學期成績分由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自動生成,將兩個學期的成績分求平均值得出平均成績分,再根據修訂版中成績分公式計算最終成績分。研究生綜合測評成績計算方法見附件。
2. 要求各學院(研究機構)相關負責老師認真核查上學年本單位研究生成績錄入情況,研究生訪學等學分轉換后須一并錄入系統,確保各科成績準確、完整錄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如有遺漏或因特殊情況未能及時錄入,請務必于9月17日前完成補錄。因部分課程跨學院開設,如某學院某門課程沒能及時錄入,將會導致全校選該門課程的研究生成績計算結果有誤,要求成績核查和補錄工作務必嚴格按規定時間完成。
3. 9月20日系統自動生成測評數據,由各學院相關負責老師將上學年本單位研究生綜合測評成績按學期、分專業導出,并以適當的方式公布,供研究生綜合測評計算成績分使用。每學期研究生成績分由系統自動生成,兩學期成績分的平均值為最終成績分。
三、相關說明
1. 科研分以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取得的科研成果計。
2. 期刊定級按成果取得當年學校文科類和理工科類期刊定級標準相關規定執行。
3. 綜合測評各項分值保留至小數點后1位。
四、具體要求
1. 研究生綜合測評結果將作為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各項專項獎助學金及榮譽稱號評定的主要依據。請各學院(研究機構)評優評獎工作小組高度重視,務必堅持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
2. 要求研究生如實填寫《研究生綜合測評結果匯總表》,學院(研究機構)認真審核,結果公示(至少三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經辦人和分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于10月15日前報送研工辦,電子郵件發送至yjsgzb@zjnu.cn。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