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位課程
1、公共學位課(必修6學分)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2學分),自然辯證法概論(1學分),第一外語(英語)(3學分)。
2、專業學位課(必修31學分)
專業外語(1學分),法理學(3學分),中國法制史(2學分),憲法(2學分),民法學(3學分),刑法學(3學分),刑事訴訟法學(2學分),民事訴訟法學(2學分),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2學分),環境資源法(2學分),經濟法學(3學分),國際法(2學分)。
(二)非學位課程(選修10學分)
專業選修課(以下課程每門2學分)
法理學方向:自然法學理論,社會學法學理論,分析實證主義法學理論,中國法理學專題;
憲法與行政法方向:公法思想史,憲法學與憲政理論,立法學,法學方法論;
法制史方向:外國法制史,中國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國法律史史料研究,中西方法律史前沿問題研究;
刑法方向:刑法基礎理論,犯罪通論,刑罰通論,刑法分論,經濟刑法與經濟犯罪專題,外國刑法學;
民商法方向:民法總論,民法分論(一),民法分論(二),商法學,婚姻繼承法,知識產權法;
經濟法方向: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競爭法,民商法專題,經濟法分論,經濟法基本理論;
環境法方向:環境法基礎理論,資源法學原理,能源安全法專題,國際環境法,城市建設與房地產法;
國際法方向:國際公法專題,國際私法專題,國際經濟法(雙語),國際商事仲裁與訴訟專題,國際經濟組織法專題(雙語),國際法律案例專題;
訴訟法方向:民事訴訟法專題,刑事訴訟法專題,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專題,仲裁法專題,證據法專題,外國司法制度專題;
(三)專題講座
聽學術報告(5個,1學分)
(四)專業特色
模擬法庭訓練(3學分),法律文書(2學分),法律談判(2學分),法律職業規范與倫理(3學分)。
(五)其他環節
開題報告(1學分),專業實踐(12學分)。
補修,國際經濟法,知識產權法。
注:1、英語、政治等課程學分按教指委指導意見要求設置;
2、必修課原則上考核方式應為筆試,選修課可為筆試或考查等;
3、補修課不計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