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考生須提交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照片(遺失者請出具當地派出所證明),并上交加蓋紅章的最高學歷成績單(應屆生由所在高校教務處出具;往屆生加蓋本科畢業學校教務處紅章,或由檔案管理部門在成績單復印件上蓋章并注明成績單內容與檔案內成績單內容一致)。
2、應屆生(包括成人高校應屆生)須提交學生證圖片,含首頁、照片頁、個人信息頁;
3、往屆生(包括自考畢業生、大專畢業生)須提交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獲國外學位的須提交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照片(大專畢業生不必出具)。往屆生因種種原因未獲得學位證的,請說明原因并出具相關證明,說明及證明文件圖片上傳系統。
4、未通過教育部學籍學歷數據審核的考生(見我辦于2019年11月公布的《關于學籍學歷數據審核未通過的考生進行書面認證的通知》),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圖片,否則不予復試。
5、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不含少數民族骨干專項計劃),須提交檔案所在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圖片。證明開辦要求如下:
(1)工作單位有人事處的考生復試時由其所在單位人事處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圖片(樣本:XX同志為我單位員工,同意其報考“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并由負責人簽字、蓋章。證明圖片在招生系統提交,無相應證明者無法進入復試考試階段。
(2)工作單位無人事代理權(即無人事部門)的考生復試時由其檔案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圖片(樣本:XX同志為XX單位員工,其檔案由其單位托管在我處。特此證明。)由負責人簽字,蓋章;并由所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樣本:XX同志為我單位員工,人事檔案由我單位托管在XX處,現同意其報考“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并由負責人簽字,蓋章。證明圖片在招生系統提交,無相應證明者無法進入復試考試階段。
注意:定向就業考生在被錄取后,須由工作單位、我校及考生本人簽訂定向就業培養協議書,由定向就業單位承擔其學習期間的工資及勞保福利等,研究生完成學業后應回定向就業單位工作。
6、報考非定向就業的考生無需出具檔案所在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但在擬錄取后,須在規定時間內調取檔案至我校,否則將取消擬錄取資格。
7、健康情況申報。請所有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碩士統考復試-健康情況申報模塊中,進行健康情況申報。
8、復試期間聯系手機號、復試期間緊急聯系人及手機號。
考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提交的所有信息、復試資格等審核材料須真實有效。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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