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保證臨床醫學高級人才培養的高質量與合法性,在衛生主管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06版)》(衛醫發〔2006〕125號),我校組織符合報名條件的臨床醫學(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參加執業醫師資格報名考試并注冊。為確保此項工作有序進行,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報考人員范圍
我校自2012年起入學,尚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的臨床醫學(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為統一管理、保證質量,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應該參加學校統一的報名,在北京進行考試。
二、各部門職責與組織程序
(一) 學校研究生院負責與衛生主管部門及教育主管部門溝通協調,爭取政策支持;學校醫院事務管理處協助醫院開展相關工作。
(二) 各臨床醫學院由主管院長總體負責研究生報考執業醫師資格與注冊工作。各臨床醫學院教育處、醫務處、人事處等相關部門應密切配合、協調,完成相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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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各臨床醫學院教育處在學校的總體安排下,組織研究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
報名、準備報名材料和參加現場報名。教育處在醫務處配合下進行研究生報考資格的審核,包括本科學歷、學位情況,臨床輪轉培養期間的工作是否達到培養計劃要求,報考類別是否符合執業醫師資格報考的相關規定等。
(四) 各臨床醫學院醫務處在教育處審核的基礎上為研究生統一出具報考證明和報考人員名單(證明模版由學校統一設定),并向衛生主管部門提交資格審核材料,辦理相關報名手續。
(五) 研究生在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后,醫務處在人事處、教育處的密切配合下,
按照衛生主管部門要求統一為研究生辦理執業注冊手續。
三、工作要求
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并注冊是我校實現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培養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相接軌的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環節,是關系醫學人才培養質量和培養過程合法性的重要保障。各學院要高度重視,各部門要密切協調和配合,按照醫師資格報考的有關要求高效、有序地組織報名與考試工作。各臨床醫學院應有組織地指導研究生備考,爭取取得較高的通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