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貫徹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和資助制,改革研究生資助體系,調動導師和研究生的積極性,強化導師的責任意識,激發研究生的創新熱情和創新實踐,完善以創新能力培養為核心的培養體系,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
二、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考試方式為免試或統考,且入學時人事檔案轉入我校,沒有工資收入的研究生。
三、資助體系構成
1.學校設立研究生培養基金,建立新型的研究生資助體系。研究生培養基金主要由國家財政撥付的研究生培養經費、學校投入的研究生培養經費、導師資助研究生的經費、研究生學費、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贈等組成。
2.學校對研究生培養基金實行集中管理、統籌使用,主要用于研究生獎學金、“三助”崗位津貼和其他專項基金。設立研究生培養基金后,學校不再發放各類普通獎助學金以及各類津貼、補助。
四、實施方案
(一)博士研究生獎學金的設置
博士研究生獎學金包括普通獎學金、助研獎學金、研究生創新基金等。
1.普通獎學金標準
對于工科、管理類博士研究生具體標準見表1:
表1 工科、管理類普通獎學金標準
支付方 | 學費 | 普通獎學金(第一年) | 普通獎學金(第二年) | 普通獎學金(第三年) |
學校 | 3.6萬/5.5萬 | 500元/月 | 1000元/月 | 1000元/月 |
導師 | 0 | 500元/月 | 500元/月 | 500元/月 |
對于人文社會科學以及法學類博士研究生具體標準見表2:
表2 人文、法學類普通獎學金標準
支付方 | 學費 | 普通獎學金(第一年) | 普通獎學金(第二年) | 普通獎學金(第三年) |
學校 | 5.5萬 | 1000元/月 | 1500元/月 | 1500元/月 |
導師 | 0 | 0 | 0 | 0 |
2.助研獎學金標準
助研崗位是博士研究生“三助”崗位的主體。學校設立助研獎學金獎勵在科學研究中做出較大貢獻的博士研究生。助研獎學金具體標準見表3:
表3 博士研究生助研獎學金標準
等級 | 比例 | 額度(每年) |
一等 | 20% | 6000元/生 |
二等 | 30% | 3600元/生 |
3.研究生創新基金
為提高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學校設立研究生創新基金,主要用于支持我校博士研究生爭創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對工科類課題資助4萬元/項,對文管類課題資助2萬元/項。(具體規定詳見大連海事大學研究生創新基金項目實施細則)。
(二)碩士研究生獎學金設置
碩士研究生獎學金由普通獎學金、研究生“三助”崗位津貼、專項獎學金組成。
1.碩士研究生普通獎學金的標準見表4:
表4 碩士研究生普通獎學金的標準
等級 | 比例 | 額度(每年) |
一等 | 30% | 1.2萬(全額學費)+0.6萬元(生活費) |
二等 | 30% | 0.6萬(半額學費)+0.36萬元(生活費) |
三等 | 40% | 0.312萬元(生活費) |
2.碩士研究生“三助”崗位設置
學校設置助教、助管崗位,每個崗位津貼額度一般為3000-4000元/年。助研崗位由碩士生導師提供,助研津貼額度由導師視研究生學習工作情況確定并支付。
3.專項獎學金
該類獎學金由社會團體或個人設立,具體執行參照《大連海事大學獎學金評定指導辦法》。
五、研究生培養基金的管理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制定、實施研究生資助體系改革方案,協調相關事宜,確定各種獎學金指標的分配總體原則。組長:校長,副組長:主管研究生院副校長、主管財務處副校長,組員:研究生院、科學技術處、財務處、質量管理處等相關部門負責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主要負責研究生培養基金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各學院(系)設立相應的工作小組和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本單位研究生資助體系改革的相關工作。
(二)研究生獎學金的管理
研究生獎學金實行動態管理。依據研究生管理部門和導師對研究生的綜合素質、學習成績、科學研究能力等考核結果,對研究生的獎學金進行調整,以充分調動研究生學習和科學研究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同時充分發揮導師在研究生培養和管理過程中的主導作用。碩士研究生的獎學金每年調整一次;博士研究生獎學金的調整,主要由導師根據博士研究生的綜合表現確定。根據研究生管理部門和導師對研究生的考核意見,也可停發研究生的獎學金。停發后何時恢復,由研究生管理部門和導師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碩士研究生獎學金的管理
(1)學校依據碩士生總體招生計劃、各學院的碩士生指導教師人數、科研工作情況等因素,結合學科發展狀況和人才需求情況,確定每學年各學院的碩士生招生數量及學院第一學年各等級碩士生獎學金的指標數。
(2)第一學年,對推薦免試生獲得獎學金實行傾斜政策。推免生享受一等獎學金。學院根據碩士生入學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及各等級獎學金的比例數,提出獲得獎學金的碩士生名單及其享受的獎學金等級,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3)第一學年結束前,導師需對指導的所有碩士生進行考核,學院根據導師的考核結果、碩士生第一學年的學習成績及綜合表現、各等級獎學金的比例數,提出第二學年獲得獎學金的碩士生名單及其享受的獎學金等級,報研究生院備案。
(4)對國家重點學科采取適當的傾斜政策。
2.博士研究生獎學金的管理
(1)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導師根據自身科研工作情況,依據有關政策要求,提出本年度相應類別獎學金博士研究生的招生申請。
(2)學校根據當年的博士研究生總體招生計劃、各導師的科研情況及導師以往培養博士生的質量水平等因素審核其申請。
(3)學校依據博士生總體招生計劃、各學院的博士生指導教師人數、科研工作情況等因素,結合學科發展狀況和人才需求情況,確定每學年各學院的博士生招生數量及各等級博士生助研獎學金的指標數。
3.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條件之一者,停發研究生獎學金。
(1)違反國家法律或校規校紀者;
(2)違反學術道德規范者;
(3)導師考核不合格者;
(4)休學期間和退學者;
(5)保留學籍的出國博士生在出國期間;
(6)碩士研究生轉為碩博連讀生,自進入博士階段之月起取消碩士階段獎學金和助研津貼,按博士生培養基金標準重新評定。停發研究生獎學金和助研津貼需由導師認定并提出,所在學院同意,學校批準并從次月開始執行。
4.研究生助教、助管崗位的申請與管理
研究生助管、助教崗位由學校根據用人單位實際情況批準設立。聘用條件由用人單位提出,學校統一公布崗位條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考核并將擬錄用名單報送研究生院。
六、其他
1.研究生獎學金的發放年限
研究生獎學金的發放按學制計算,碩士研究生可享受2年的獎學金;博士研究生可享受3年獎學金;碩博連讀研究生可享受4.5~5年獎學金。達到基本學制年限未畢業的研究生如有正當理由且導師同意,可延長學習年限,免交學費,但不再享受獎學金,也不可申請助管、助教崗位。延長的年限應符合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延長年限的研究生助研獎學金是否發放,由導師確定。
2.學校按照2300元/碩士生(工科)、3000元/碩士生(非工科)、6000元/博士生的標準發放研究生培養業務經費。在職博士生于2010年8月起取消業務經費。該業務經費用于資助研究生購買、復印學習資料,發表學術論文以及學位論文復印、裝訂、答辯等支出,具體要求按照《大連海事大學研究生業務經費使用和管理辦法》執行。
3.博士生導師招生人數的限定。
(1)優先考慮國家重點學科;
(2)無科研項目的工科導師不能招生;
(3)專職導師招收博士生的數量每年原則上不超過1人;
(4)承擔重大科研項目的導師招生數量可適當增加;
(5)兼職導師每兩年招收博士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人;
(6)導師在年招生人數中,招收錄取類型為在職培養的博士研究生的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人,該類型博士研究生不享受獎學金,其他有關事宜按協議執行;
(7)對于已經招收較多數量博士研究生并且畢業數量較少的博士生導師,應該限制其招生;
(8)招收第二個以上(含第二個)全日制博士生,學費由學校承擔,普通獎學金全部由導師承擔(三年共計4.8萬)。
4.經濟困難的研究生在爭取獎學金的同時,可通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完成學業。
5.本辦法適合于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資助標準由各個學院(系)參考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資助標準自行制定,報研究生院備案,其中推免生享受一等獎學金,其他統考生最低獎學金標準每年不低于3120元/生。非全日制在職研究生的有關事宜按協議執行。
6.各學院(系)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
7.本辦法由學校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從2009年9月起對2007年9月及以后入學的在讀博士生執行,在此之前的在讀博士生按入學時有關規定執行。從2010年9月入學的碩士生開始試行,在此之前的在讀碩士生按入學時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