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是開展學位論文工作的基礎,是保證學位論文質量的重要環節。為加強我校研究生培養過程管理,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學位論文水平,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選題要求
研究生學位論文的選題,應在充分查閱文獻資料的基礎上,由師生共同商定。選題應滿足以下要求:
選題應按分類指導原則,在學術方面具有開拓性、技術應用方面具有先進性,使研究課題在理論意義、學術水平和實用價值等方面具有較高水準。
選題應密切結合實際,力求解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一些亟需解決的科學和技術難點,應盡量結合導師承擔的科研項目。
選題要根據導師的研究方向,考慮本學科的科研基礎和實驗條件。同時要結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礎和特長以及導師的學術專長,選擇適合的論文題目,并充分考慮題目研究所需時間,使研究生通過學位論文工作得到從事科學研究全過程的基本訓練。
第二條開題時間
凡在我校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含碩博連讀生),均須進行學位論文開題。
1.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工作原則上應于第二學期結束前完成,碩博連讀研究生的開題工作原則上應于取得博士學籍后的第二學期結束前完成。每個學期均可進行,由各學院自行組織。
2.博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研究時間不得少于2年,根據最長學習年限,普通博士研究生最遲在第四學年內、碩博連讀博士研究生最遲在第五學年內應完成開題工作。
3.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研究時間不得少于1.5年,根據最長學習年限,碩士研究生最遲在第四學年第一學期內應完成開題工作。
4.未能按規定開題的研究生,不允許按正常畢業時間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第三條開題報告內容及撰寫要求
1.研究生應在大量掌握有關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全面了解和分析國內外該學科領域及研究方向的前沿動態、主要進展、研究方法及已有成果等,撰寫開題報告。內容包括:①課題來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義;②國內外研究現狀及分析;③主要研究內容、預期目標及創新之處;④研究方案;⑤已具備完成課題所需的條件;⑥預計研究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困難及解決措施;⑦進度安排;⑧主要參考文獻等。
2.閱讀主要參考文獻原則上碩士生不少于40篇,博士生不少于70篇,其中應包含一定比例的外文資料。近五年內發表的文獻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文獻綜述碩士生不少于5000字,博士生不少于10000字。
3.研究生開題報告的撰寫格式詳見附件《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第四條開題工作流程
1.發布通知。學位論文開題工作由學院具體組織實施,學院向研究生發布通知和具體要求。
2.個人申請。研究生須登陸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上傳相關材料,導師進行審核。
3.成立專家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組建開題評審專家組。
4.公示公告。開題評審前學院應對開題時間、地點、開題學生的題目信息等予以網上公告。
5.召開開題評審會。開題評審會由組長主持。申請人采用PPT形式親自匯報。專家組討論形成開題評議意見。
6.材料歸檔。開題結束后三日內,學院須將開題結果錄入研究生管理系統。學院負責對開題的全部資料進行歸檔。
第五條專家組職責
1.開題工作由學院統一組織,公開答辯,嚴格把關,可根據專業研究方向和研究生人數,成立相應的開題評審小組。研究生教學督導組負責巡查,各培養單位、相關部門應積極配合。
2.博士生開題,每組五位同行專家,均須為博士生導師。碩士生開題,每組三位同行專家,均須為碩士生導師。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聘請相關學科及校外研究生導師參加。
3.研究生導師原則上須參加所指導學生的開題評審會。
4.專家組應堅持標準、嚴格要求、保證質量、發揚學術民主,對學位論文的選題是否恰當,研究設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內容與技術方案是否具有創新性、可行性,進度安排是否合理等進行評議。
5.專家之一兼任秘書,其職責是做好開題組織工作,整理開題材料,提交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
第六條開題評審會會序
1.申請人針對選題目的意義、國內外現狀、研究內容、研究方案及創新之處進行匯報,個人闡述時間:博士生應不少于25分鐘,碩士生應不少于15分鐘。
2.專家組質詢。博士生應不少于15分鐘,碩士生應不少于10分鐘。
3.集體評議。開題答辯結束后,專家組進行集體評議,填寫《長春理工大學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評議表》,給出是否通過的明確結論。
4.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議。審議結果須錄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
第七條開題結果處理
1.開題通過者,在一周內根據開題評審小組的評議意見對原報告進行修改完善,經導師同意簽字后將開題報告送交所在學院保存。
2.開題未通過者,須根據開題評審小組評議意見重新準備開題報告,可向學院申請參加下一次開題,學位論文答辯時間同時順延,以最后開題通過時間計算。
3.開題通過后,原則上不再變動。若確需改題,需重新進行開題工作,開題時間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統中的最后開題通過記錄為準。對于中期考核專家組意見、論文送審專家評閱意見中明確建議應調整論文題目的情況,在不影響論文主體內容的前提下,研究生本人提出調整說明,經導師簽字同意、所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研究生院審批通過,可直接調整學位論文題目,因與開題、中期考核時題目信息不符,需將上述調整說明存入學位檔案。
4.開題實行分流機制,分流程序如下:
(1)對于普通博士生第四學年、碩博連讀博士生第五學年以及多次開題仍未通過的博士研究生(次數由各學院自定),如確認其不符合博士研究生培養條件但符合碩士學位申請條件者,經學生申請、導師(組)同意、學院審議通過并經研究生院復議通過,可轉為碩士研究生培養,轉為碩士研究生后,必須在一年內完成碩士階段的學習及論文答辯,符合《長春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培養管理規定》的,將授予碩士學位。不同意轉碩士培養者,按博士肄業處理。
(2)對于第四學年以及多次開題仍未通過的碩士研究生(次數由各學院自定),如確認其不符合碩士研究生培養條件,按碩士肄業處理。
第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開始執行,原《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開題報告管理辦法》(長理工研字﹝2016﹞13號)、《長春理工大學研究生開題報告管理辦法》(研院培養辦﹝2017﹞6號)廢止,未盡事宜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