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指導思想
為促進我校研究生培養質量和學位論文質量的提高,鼓勵研究生刻苦鉆研,努力創新,并激勵指導教師對所指導的研究生科學研究能力的培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評選原則
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遵循“科學公正、注重創新、確保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
第三條組織機構
評選工作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領導下,由研究生部組織進行。
第四條評選時間
評選工作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7月進行。
第五條評選范圍
評選范圍為本屆畢業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評選的校級優秀論文總數不超過該年度畢業研究生學位論文總數的20%。
第六條評選標準
一、選題為本學科范圍內,有較大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有較好社會效益或應用前景。
二、在理論或方法上有比較重要的創新。
三、材料翔實,推理嚴密,文字表達準確。
四、學位論文答辯成績為“優秀”,同行專家盲審成績一個為“優秀”、另一個為“良好”及以上。
或者,學位論文答辯成績為“優秀”,在校期間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成果突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人文社科類研究生在校期間以第一作者且江西科技師范大學為第一單位在CSSCI收錄期刊上正式發表2篇以上學術論文;
(二)理科研究生在校期間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且江西科技師范大學為第一單位在SCI收錄期刊正式發表2篇以上論文(影響因子總和大于2.0)或1篇以上影響因子大于2.0的論文;
(三)工科研究生在校期間以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且江西科技師范大學為第一單位正式發表2篇以上SCI或EI收錄的論文,其中必須有1篇為學術期刊論文。
第七條評選辦法
一、學院推薦:符合評選標準的研究生填寫《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申請表》,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評選標準、評選原則與評閱、答辯專家意見進行初評,推選出參加學校評審的論文。
二、研究生部審核:研究生部根據評選標準和要求,組織專家對學院推薦論文進行復審,擇優擬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候選名單。
三、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名單,同時對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者可確定為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第八條提交材料
一、學位論文五本。
二、《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推薦表》、《碩士學位論文評閱書》,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含:有關發表的學術論文、獲獎項目及專著等證明材料。
三、報學位論文電子文檔一份,內容為pdf格式。
第九條表彰與獎勵
學校對優秀碩士學位論文作者和指導教師將分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入選名單由研究生部公布。任何單位或個人,如發現入選論文存在剽竊、作假或論文的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可在入選論文名單公示期間內,以書面方式向研究生部提出異議。研究生部負責受理異議,受理結果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主任審定。
提出異議的書面材料應包括異議論文的題目、作者姓名、異議內容,支持異議的具體證據或科學依據,以及提起異議者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異議不予受理。
二、對已批準的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如發現有剽竊、作假或論文的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學校將撤銷對其作者及其導師的獎勵和表彰,并對作者及導師進行通報批評。
三、如需向上推薦省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則按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審結果排序,擇優推薦。
第十一條本辦法中所指“以上”均含本數.
第十二條此辦法經公布之日起生效,具體事宜由研究生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