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是會計碩士(MPAcc)專業學位研究生獲得學位的重要依據,也是衡量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質量的重要標志之一。學位論文從選題、定稿、到通過答辯,一般要經過若干環節。通過規范學位論文撰寫與答辯流程,有助于培養單位、導師和學生依照流程完成學位論文工作的各個環節,有效保證學位論文質量。根據《2014--關于印發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論文指導意見的通知(第5號)--正文》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財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會計碩士專業學位論文撰寫和答辯須遵循下圖所示流程:
流程說明:
1. 選擇導師、選題、開題。①、通過教師與學生雙向選擇,確定論文導師;②、學生應及時與導師溝通,討論學位論文方向與選題。選題需考慮導師研究領域或專長,結合學生自身工作、實習經歷和個人興趣,選擇并確定學位論文選題;③、按財科院要求開題,由學生填寫開題報告(一般包括文獻梳理、問題提出和論文大綱),并經導師簽字認可后,由MPAcc辦公室組織3名專家召開論文開題會,做出是否同意其開題的結論。全日制MPAcc開題時間為畢業前一年度的9月份,在職MPAcc開題時間為畢業前一年度的4月份。
2. 論文撰寫。在論文開題基礎上,進一步對中外文文獻進行深度梳理,搜索、收集數據,設計調查問卷,開展實地調查,撰寫論文初稿;在論文計劃進度過半時,由導師對學生學位論文進展情況進行中期考核或檢查,了解學位論文進展以及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完善的建議。
3. 導師審查論文、定稿。導師擁有對學生學位論文質量把關的權利和義務。導師認為學生論文達到質量要求時,可同意學生論文定稿。
4.組織預答辯。學生按照學位論文基本要求完成學位論文初稿,遞交《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會計碩士專業學位(MPAcc)論文預答辯申請表》(在財科院MPAcc辦公室領取或在財科院MPAcc辦公室網頁下載)。MPAcc辦公室統一在預答辯前一周將論文書面稿送至預答辯委員會成員。由MPAcc辦公室組織3名專家對學位論文進行預答辯,做出是否同意繼續后續研究的結論,并對學位論文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全日制MPAcc預答辯時間為畢業年度的1月份,在職MPAcc預答辯時間為每年1月份和10月份。
5. 預答辯后修改、定稿。學生針對預答辯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修改,進一步完善學位論文。定稿環節學生應認真審視論文題目及文題是否相符,核實數據,理清層次,修飾語言和規范格式。預答辯和正式答辯的間隔時間一般為一周到三個月。
6. 論文查重(重復率檢測)。按照MPAcc辦公室的規定,對定稿后的學位論文進行形式審查和查重(重復率檢測)。
7. 論文送審評閱(匿名評審)。由MPAcc辦公室將通過審查的論文提交2-3名校內外專家(必須含實務部門專家)進行答辯前的論文匿名評審,并做出是否同意其參加論文答辯的結論。送審時間一般在3月份和11月份,學生須在論文送審前一周將書面稿3份遞交MPAcc辦公室。
8. 正式答辯。由MPAcc辦公室組織5名校內外專家(必須含實務部門專家)組成答辯委員會,對通過評閱的學位論文進行正式答辯,并由答辯委員會做出學位論文是否通過答辯的決議。全日制MPAcc答辯時間為畢業年度的5月份,在職MPAcc答辯時間為5月份或12月份。
9.學位委員會審核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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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學位委員會召開會議,對經答辯委員會決定建議授予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逐個審核其政治思想表現、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等情況,然后以不記名投票方式表決,得同意票達與會委員2/3(含)以上即為同意授予學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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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答辯委員會決定不建議授予碩士或博士學位的,院學位委員會議不進行審核。
(三)爭議解決
對有爭議的情況,院學位委員會議可組織力量重新審核,認為確實達到碩士或博士學位標準的,可經投票表決做出授予學位決定;認為未達到碩士或者博士學位標準的,可經投票表決做出結業處理;也可經投票表決做出在規定的期限內修改論文并重新答辯一次的決議。
10. 提交論文存檔并獲得學位。通過答辯的學位論文,由學生按照規定時間提交MPAcc辦公室存檔。需要適度修改的論文在修改后提交存檔。論文存檔后將提交財科院學生處。通過財科院學位委員會會議的論文申請人,由財科院授予會計碩士專業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