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是研究生學術研究能力和水平的最重要標志,直接關系我院的學術聲譽和師生的科研信譽。為促進我院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建設,預防學術不端行為,保證學位論文質量,培養高素質、高水平的研究生,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學位論文學術規范的檢測方法,見中國知網www.cnki.net“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的“使用說明書”。我院支持各系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關于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辦法》和學科專業具體情況制定細化的檢測規定。
二、系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前3天,系秘書將所有已通過答辯的學位申請人的電子版學位論文統一打包壓縮發送學位辦檢測。凡未做此項檢測的,一律不得提交系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除此之外,我院不提供其他檢測服務。
三、發送要求:①發至xwb-yjsy@cass.org.cn;②每篇須為一個完整的Word或PDF格式文檔;③文檔名稱須為“B(或S或Z或T)某某系某某人(導師某某)學位論文檢測”(如:B哲學系張銳(導師劉敏)學位論文檢測;B代表“博士”,S代表“學歷教育碩士”,Z代表“專業學位碩士”,T代表“同等學力碩士”);④不接受任何理由的重檢申請。
四、檢測結果通過電子郵件反饋系秘書,由系秘書轉發給導師和系主任。
全文文字復制比超過20%的(去除本人在攻讀本學位期間發表文章的引用率),取消學位申請人本次學位申請資格。若對此有異議,由系學位評定委員會組織至少3位專家審核認定是否存在學術不端行為,并由系學位評定委員會在充分討論檢測結果和異議審核結果的基礎上決議:是否建議授予學位論文全文文字復制比超過20%的學位申請人學位;若建議授予學位,系學位評定委員會須向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提交詳細的書面報告。對全文文字復制比未超過20%但分段文字復制比超過40%的,系學位評定委員會也需做出是否建議授予學位的書面決議。
五、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在聽取系學位評定委員會主席現場陳述和分析檢測結果演示情況的基礎上決定:是否授予學位論文全文文字復制比超過20%的學位申請人學位(單列表決票)。
六、文責自負。凡規避學術規范檢測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與查實,取消學位申請人本次學位申請資格。
七、本暫行辦法自通過之日起執行,原“試行辦法”即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