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發展需要,加強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企業導師隊伍建設,提高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教研[2009]1 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指導方式
1.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實行雙導師制,即校內導師與校外導師聯合指導,校內導師為第一導師,企業導師為第二導師。本辦法適用于作為第二導師的研究生企業導師。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2.應了解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及各項政策,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我校培養研究生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培養的全過程中,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從嚴施教,嚴謹治學;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培養研究生良好的學術誠信度、科學道德觀和團隊合作精神,保證研究生的培養質量。
3.負責研究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原則上在本人所在單位為研究生提供0.5-
1.5 年的實習、實踐和論文工作的條件。
4.協助校內導師指導研究生確定學位論文的選題,與校內導師合作指導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撰寫與答辯工作,參與所指導研究生學位論文的開題、學位論文答辯工作。
5.完成按學校有關規定計算的指導研究生教學工作,享受學校按規定給予的
待遇。
6.對于研究生業務學習達不到相關要求者,可與校內指導教師協商,提出休學、退學及其它處理意見;
7.對于所指導的研究生的學位論文質量不滿足要求、未達到相關標準者有權提出推遲答辯等建議。
8.對于所指導的研究生,在實習實踐期間違反所在單位規定者,可根據具體情況,提出相應處理意見。
9.有權對所指導的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評優評先及學校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措施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條 聘任條件
10.身體健康,招生年齡一般不超過60 周歲;
11.在本行業領域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和良好的社會聲譽,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中級技術職稱滿3 年。在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擔任重要的技術或管理職務。
12.熟悉所指導的學科領域,具備較深厚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實踐經驗。愿意為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事業做出努力和貢獻;
13.企業導師原則上一年指導1-3 名專業學位研究生。
第四條 聘任程序
14.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對申請者的學術水平、科研項目成果、實踐工作經驗、指導能力等提出推薦意見(審批表中審核簽字);
15.經專業學位研究生所屬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批準;
16.各學院將聘請的專業學位研究生企業導師申請表和企業導師及其指導學生名單匯總表報送至研究生院審核備案;
17.企業導師的聘任采取以研究生為對象的“一生一聘”的方式,即落實所
指導研究生后方可聘任為導師,聘書由研究生提供模版,由各聘任學院統一制作、頒發。
第五條 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解聘:
18.受黨紀或政紀處分,為人師表形象受到影響,無法履行教書育人職責。
19.長期缺崗,不能完成所承擔的教學任務及對所指導研究生的指導工作。
20.經上級有關部門或研究生院組織評估,確認由于導師本人的原因,而不能培養出合格研究生者。
21.企業導師聘期一般為1-2 年,所指導的研究生畢業后自動終止。
第六條 管理
2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企業導師以院(系)為單位進行聘任及管理。
23.專業學位研究生進入實習實踐階段前,需確定企業導師,學院應在每學期開學一個月內,提交企業導師及其指導學生名單匯總表,并錄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
第七條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