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題報告是研究生畢業論文工作的重要環節,是為闡述、審核、確定研究生畢業論文選題及內容而舉行的報告會,旨在監督和保證研究生畢業論文的質量,為規范研究生開題報告工作,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論文選題
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通過閱讀文獻資料、實際調查,進行初步的研究工作后,選擇對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有理論意義和應用價值的課題,擬定《開題報告》。
二、開題報告的內容
開題報告的字數應在3000字以上,包含如下內容:
1、課題來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2、國內外在該方向的研究現狀及分析;
3、主要研究內容及創新點;
4、研究方案及進度安排,預期達到的目標;
5、為完成課題已具備和所需的條件和經費;
6、預計研究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以及解決的措施;
7、主要參考文獻。
三、開題程序
開題報告會由學位點組織。具體程序如下:
1、研究生將開題報告交給本人導師審閱,由導師提交給學位點審查,學位點確定開題報告會的時間和評審專家名單;評審專家不少于3人,一般為本校的研究生導師,提倡邀請外單位研究生導師參加;
2、開題報告會需提前三天通知校督導員、本專業研究生和教師參加;
3、開題報告會由學位點負責人或其他導師主持,設一名秘書記錄、整理材料;
4、評審專家提問、質詢;
5、專家組對開題報告進行評議。獲70分及以上者為通過。不通過者必須在三個月內再次進行開題報告,第二次開題報告仍未通過者,取消做論文的資格,作肄業處理。
四、其他
1、開題報告通過一年后方可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2、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