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高我校國際化程度,促進和規范我校招收外國留學生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工作,擴大學校的國際影響,根據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2000年聯合頒布的《高等學校接受外國留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9號)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招收外國留學生工作應當遵循“深化改革,加強管理,保證質量,積極穩妥發展”的方針,符合外交政策、國家主權與安全的要求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章 招生管理體制
第三條 西南政法大學招收外國留學生攻讀碩士和博士學位的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學院負責實施,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協助。
第四條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和安排,對招生過程進行監督,開展相關錄取名單的報批、錄取通知書的發放工作;各學院負責制訂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申請人資格審查,并按學校要求進行考試和考察,報送擬錄取名單;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協助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開展申請人資格審查等相關工作。
第三章 招生方案
第五條 學院充分論證現有師資條件、教學資源配置及國際交流合作情況,制訂招生方案(含招生人數、招生專業、導師隊伍、考試科目等)以及招生簡章,提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后報學校審批。
第六條 學院根據學校審批通過的招生方案和招生簡章開展招生宣傳以及招生準備工作。
第七條 收費標準和收費項目按物價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
第四章 入學申請
第八條 外國人申請攻讀我校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申請人是外國國籍公民,身體健康,品德良好,在本國和中國均無違法犯罪行為或不良信用記錄,有可靠的經濟保證和在華事務擔保人。
2.申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士生)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申請人所持有的學歷文憑,須經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認證或相關機構公證。
第九條 申請人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西南政法大學外國留學生入學申請表(附件1,學校研究生招生網頁與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網頁均可下載)。
2.畢業證書(應屆生為預計畢業證明)、學位證書復印件及認證或公證件原件。
3.本科或碩士階段全部課程的成績單,須提供原件及公證件。
4.個人陳述(含個人簡歷、研究計劃)。碩士1000字左右,博士2000字左右。
5.個人研究成果,已發表的論文目錄、摘要以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
6.兩名相近專業教授(或相當職位人員)的推薦信(附件2)。
7.攻讀主要以漢語授課的專業,提供近兩年的HSK(漢語水平考試)證書;攻讀主要以英語授課的專業,提供雅思或托福成績證明書(母語或所在國官方語言為英語的申請者,可不提供英語水平證明書)。
8.護照復印件及護照照片8張。
9.《外國人體格檢查記錄》(由所在國公立醫院或者中國三級醫院簽發,表上須蓋章和貼近期照片,也可到達學校后到當地檢疫局體檢)。
10.學校要求申請人提交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攻讀主要以漢語授課的專業,須提供中文版本;攻讀主要以英語授課的專業,須提供中、英文版本。
第十條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學院與研究生部共同進行申請人的資格審查。
(一)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對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的申請人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出具書面審查意見。
?。ǘW院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選拔符合專業學習條件的申請人,并在《外國留學生申請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資料審查表》上出具書面審查意見,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批。
?。ㄈ┭芯可猩k公室在相關網站及時公布審查通過的申請人名單以及考試規則和程序。
第五章 考試
第十一條 入學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筆試、面試由報考學院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 筆試
?。ㄒ唬┕P試科目包含兩門業務課,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總分均為100分。
?。ǘI務課由報考學院組織兩名具有高級職稱和研究生導師資格的教師命題和閱卷,內容側重于對申請人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專業發展潛力的考察。
第十三條 面試
(一)學院成立包括導師在內不少于3人的面試小組,成員應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選拔博士研究生的面試小組成員至少三分之二須具有博士生導師資格)。
(二)面試對申請人的專業基礎、綜合素質和語言水平進行綜合考核。
(三)參加面試的申請人應向面試小組做報告,內容包括個人科學研究經歷和成果介紹、對申請學科領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的學習和研究工作設想等;申請攻讀博士學位者還應提出明確的研究選題和合理、可行的研究計劃。
?。ㄋ模┰谡Z言水平測試中,對于攻讀主要以漢語授課的專業的申請人,要求具有使用漢語進行日常交流及學習、科研的能力;對于攻讀主要以英語授課的專業的申請人,要求具有使用英語進行日常交流及學習、科研的能力。
第十四條 學院按研究生招生考務管理規范開展筆試和面試成績評定,成績和評語作為錄取的基本依據。
第六章 錄取
第十五條 申請人須參加我校自行組織的入學考試,專業知識和語言水平等達到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的要求,方可錄用。
第十六條 學院根據考生筆試、面試成績,結合申請材料與導師意見,全面評估申請人綜合素質和科研能力,擇優選拔,并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擬錄取名單。
第十七條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在相關網站公布并寄送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時間安排
?。ㄒ唬W院每年7月前以制訂全學年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批次(春季或秋季),并提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學院的招生計劃分別于每年3月至5月和9月至11月接受申請。
(三)每年6月與12月組織考核,1月與7月開展錄取工作,3月或9月入學。相關工作的具體時間由研究生部與學院協商確定。
第十九條 被錄取為我校碩士生、博士生的外國留學生的培養管理,由學院與研究生部共同負責,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協助。外國留學生注冊與學籍管理、課程教學的安排與實施、中期篩選或綜合考試、申請學位的條件等,參照我校研究生培養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學校研究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校長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段髂险ù髮W招收外國留學生攻讀碩士和博士學位暫行規定(試行)》(西政校發﹝2011﹞128號文)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