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論文指導教師(以下簡稱導師)在MBA學生論文寫作的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為了充分發揮導師的作用,保證MBA 學生論文寫作的質量,特制訂本工作條例。
一、職責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有關學位與 MBA學生培養方面的規定。2、關心和了解 MBA學生的思想品德、學習及生活各方面的狀況并給予正確的引導。教育MBA學生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3、根據研究需要,指導MBA學生選擇論文研究課題,制定MBA學生個人論文寫作計劃,確定學位論文研究課題,審查論文開題報告,最后審定學位論文。定期檢查 MBA學生論文工作進展情況,督導學生執行和完成論文寫作計劃。
4、參與組織中期考核,對 MBA學生學術活動提出要求并進行指導。
5、在MBA學生的論文寫作過程中,導師要善于發揮集體的作用,和有關教師團結合作,共同培養好 MBA學生。
6、對MBA學生的學位論文給于悉心指導,進行經常的檢查和督促,嚴把論文質量關。
7、導師應對所培養的 MBA學生做出客觀、全面、準確的評價。對不宜繼續培養的 MBA學生提出中止培養的報告及處理意見。
8、積極開展學位與 MBA學生教育的研究工作,摸索規律,總結經驗,不斷提高 MBA學生的培養質量。
9、導師出國、外出講學、因公出差等,必須落實其離校期間對MBA學生論文的指導工作,離校一個月至三個月由MBA教育中心備案,離校六個月以上應更換導師并停止論文指導工作。
二、導師工作的檢查、評估
1、為保證MBA學生的論文質量,督促論文指導教師更好地履行職責,MBA學生與指導教師要定期聯系或見面,并做好記錄。
2、MBA教育中心對導師執行職責的情況,要進行檢查和評估。
3、對認真執行導師職責,在 MBA學生培養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導師,MBA教育中心將給于獎勵和表彰。
4、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導師,要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停止其指導MBA論文,直至取消其導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