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
(1)答辯委員會組成:由5至7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其中至少應有兩位校外專家(不含校外在我校兼職的博士生導師)。答辯委員會成員應盡量聘請博士生導師,指導教師不得擔任本人指導的學位申請者的答辯委員會委員。
(2)學位授予材料的填寫打印:答辯申請者通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論文答辯系統”核對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辯申請,在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查通過后,即可通過系統打印學位授予材料。所有表格使用A4紙打印,一式兩份。打印的表格中如有需填寫的空項,請用藍黑、黑色墨水鋼筆或碳素筆手寫填入。
(3)學位論文提交:答辯結束后,每位學位申請者須向所在培養單位上交至少四本精裝博士學位論文。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所收材料的送交地點和方式,請根據《吉林大學研究生學位材料歸檔規定》(校研院字〔2003〕10號)中的具體要求執行。博士學位論文的撰寫及裝幀必須按學位辦公室制訂的《吉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及裝幀規范》撰寫和裝訂。電子版論文按照《吉林大學申請博士、碩士學位人員學位論文電子版和電子照片提交辦法及要求》在網上提交。
2、答辯申請和資格審查
每位學位申請人在申請答辯時,首先要使用個人的學號和密碼登錄《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點擊“博士答辯人基本信息審核”,對個人信息進行核對。在確保本人基本信息無誤且培養單位對基本信息審核通過的情況下,在線提交電子版學位論文。電子版學位論文提交完成后,點擊論文答辯欄下的“博士答辯申請信息錄入”,根據列出的內容將所需信息填寫完整后,提出答辯申請。如果個人基本信息有誤,請按照說明向培養單位或研究生綜合處提出修改申請,予以更改。
博士研究生論文答辯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培養單位自行審核。各培養單位及所在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應對申請者的政治思想表現、學習成績、在學期間取得的科研成果、是否欠費等進行審核。待“雙盲”專家評審意見全部返回后,各單位要根據專家的審核意見,按照《吉林大學學位授予工作實施辦法》、《吉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工作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確認申請者能否進行答辯。如具備答辯資格,培養單位及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對答辯申請者的答辯委員會人員組成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到學位辦公室領取答辯表決票。
3、報送學位審查材料
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后,各培養單位將學位討論結果錄入到系統中,同時將各學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表決票、統計票及會議記錄送交學位辦公室。同時,各培養單位在《吉林大學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中,通過“學位辦相關”欄目下的“報表打印”選擇“學術學位博士學位審查打印”、專業學位博士學位審查打印”,將通過博士論文答辯的學位審查一覽表打印出來,與博士學位論文中文摘要按序裝訂,根據所在學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委員人數,用A4紙復印13-17份,以備學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博士學位授予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