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綜合測評補充規定
關于“主要課程成績分”中“主要課程”的規定:
1.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學位碩士)的“主要課程”參照《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教學一覽2012》中“上海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各專業培養方案”中各個專業的課程設置表格中“學位公共課”、“學位基礎課”和“專業必修課”三類課程。
關于社會工作分的補充規定:
1.關于“市、校級先進個人”加分的補充規定:
青年標兵 1分
十佳女大學生 1分
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 0.5分
2.關于“學生工作”的補充規定:
校/院研究生會主席 1分 校/院級社團負責人 0.5分
校/院研究生會部長 0.5分 班委 0.5分
關于科研加分的補充規定
1.關于專業學術論文加分的補充規定:
關于《上海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綜合測評實施辦法》中“EI核心檢索論文、SSCI論文、A&HCI論文、SCI論文一般按國家一級A標準計算,境外公開發表的論文以及被EI非核心檢索的論文一般按核心期刊論文標準計算”這個標準修訂為“EI核心檢索論文、SSCI論文、A&HCI論文、SCI論文一般按核心期刊論文標準計算,境外公開發表的論文以及被EI非核心檢索的論文不作加分”。
2.關于課題加分的說明:
獨立申報的課題或者作為課題主持人參與的課題,等同于公開刊物上發表文章:
國家級課題等同于國家一級A期刊 10分
省部級課題等同于國家一級B期刊 5分
校級課題等同于核心期刊 1分
(憑結項證明進行加分)
3.關于“千村調查”的加分說明:
只有完成千村調查過程,完整提交千村調查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會在后期提交過程中具體說明)并且通過學院和學校審核的同學方可加分。
加分規則如下:
完成并審核通過 | 優勝獎 | 三等獎 | 二等獎 | 一等獎 | |
首次參加者 | 1 | 1.5 | 2 | 2.5 | 3 |
重復參加者 | 1.3 | 1.8 | 2.3 | 2.8 | 3 |
(建議研究生千村加分進行調整)
如果是組隊參加的同學,在上面的加分基礎上調整,計算公式是:
加分分數*1.2/組員人數
注:1.重復參加者指的是二次或二次以上參加千村調查的同學;
2.獲獎是由學校評選出來的,按學校評選結果對應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