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研究生管理,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的實際情況,對我校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中期考核作出以下規定:
一、考核目的
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課程學習基本結束后,對其政治思想表現、課程學習和科研能力等方面進行的一次綜合考核和評定,以考察其是否具備進入下一階段學習的能力。
二、組織領導
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應公開透明。
1.研究生院負責中期考核工作的管理、協調與監督;
2.各學院負責具體組織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1)各學院按專業組成考核小組,指定1人為組長。小組成員一般由副教授(或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以上3-5人組成。
(2)各學院分管院長對各考核小組考核的結果進行審核,著重對不合格的碩士研究生逐個進行認真審核,慎重做出處理結論。
三、考核時間和對象
我校在讀的碩士生均須參加中期考核,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一般安排在研究生入學后的第四學期初完成,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一般安排在研究生生入學后的第三學期完成。
因客觀原因無法按時參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應事先提出延期申請,經導師同意、所在學院審批后,可延期進行,并在半年內完成中期考核補辦工作,同時報研究生院備案。無故不參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請延期,并按中期考核不合格處理。
四、考核內容
1. 思想素質:主要考核學生平時的政治學習、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和組織紀律性。
2. 課程學習完成情況:檢查研究生入學以來執行培養計劃情況,所修各門課程的成績和完成學分情況。
3. 科研能力:主要考核研究生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4. 身心狀況:檢查研究生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是否可以繼續從事論文階段的研究工作。
五、考核程序
1.碩士研究生按有關要求認真作好個人總結,填寫《山東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記表》。
2.由導師對學生的自我鑒定作出評價。
3.由所在學院黨總支等對碩士研究生進行思想品德考核。
4.各學院教學管理人員負責統計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簽字確認后,加蓋學院公章。
5.考核小組對學生進行評價,提出考核意見,作出學生是否進入下一階段培養的決定。
6.各學院在考核結束后將考核結果送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中期考核結果記入《山東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記表》(見附件1),由各學院留存備查。中期考核結束后,各學院按專業將中期考核的有關情況匯總整理并填寫《山東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結果匯總表》(見附件2),在中期考核結束后兩周內報送研究生院。
六、考核結果及處理
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2個等級。
1. 對考核結果為合格的研究生,可按培養計劃進入撰寫論文階段,繼續攻讀研究生。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中期考核不合格,不得進入學位論文工作階段,并根據研究生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政治思想、遵紀守法、道德品行等方面表現較差;
?。?)一門以上(含一門)碩士學位課程重修仍不合格;
(3)無故不參加考試,或考試作弊者;
(4)明顯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繼續培養者;
(5)因身體問題或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學習。
3. 對考核結果不合格的研究生,經導師、所在學院研究同意,并報研究生院批準,可在半年之內重新考核。重新考核合格者仍可進入撰寫學位論文階段,重新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