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碩士專業學位導師隊伍建設,有效利用校內校外的人才資源,提升專業學位指導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指導水平,提高我校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教研[2009]1號精神,以及國家各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對專業學位論文的要求,海南大學決定采用校內導師和校外導師共同指導制(簡稱“雙導師制”),開展專業學位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指導工作。為此,特制定本聘任辦法。
一、“雙導師”的界定
“雙導師”由校內教師和校外專家組成,校內教師為第一導師,校外專家為第二導師。
校內導師作為研究生第一責任人,負責研究生的全面指導工作;校外導師負責指導研究生的實踐環節,為所指導的研究生創造條件進行學位論文的實踐活動,并協助指導研究生完成學位論文。
經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評審通過而取得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本校教師為當然的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教師,通稱為校內導師。其聘任工作由各學院參照《海南大學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辦法》(海大辦[2010]14號)的條件,或者針對學位類型的特點和領域的需要適當放寬、補充條件進行。
二、校外導師聘任基本原則
1、有利于豐富和優化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隊伍結構,提升導師隊伍的整體指導能力,有利于專業學位研究生更好地開展學位論文實踐活動;
2、有利于加強校內外交流,促進與校外單位在學科建設、科學研究、智力資源、及社會服務等方面更好的交流與合作;
三、校外導師的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專業學位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作風正派,治學嚴謹,為人師表;
2、了解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性質、特點和培養目標,掌握專業學位教育的研究方法;
3、在職業界具有較強的影響力和良好的社會聲譽;
4、在政府部門、國有大中型企業、國際知名外資企業、上市公司、行業協會等擔任單位高層領導職務;或具有與指導研究生領域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經擬聘請學院認可,富有實踐經驗的管理專家、企業家;
5、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與一定的寫作能力,并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獨立發表過專業論文;
6、自愿接受有關學院聘任且能認真履行導師職責,按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的要求指導研究生進行學位論文工作;
7、身體健康情況良好,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四、校外導師遴選程序
1、個人申請由本人向我校相關學院的提出申請,并提交《海南大學專業學位校外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申請表》(見附件1),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2、學院初選各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校外導師遴選的前期具體工作:先根據本學院、相關專業學位類型及領域的實際情況,對申請者具備的條件進行認真審議,初步確定擬遴選為碩士生指導教師的校外人員,然后將推薦人員并附《海南大學專業學位校外研究生指導教師簡介》一并上報研究生處。
3、研究生處審核及聘書發放研究生處依據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對學院推薦的申請人材料進行復審。復審通過者,正式聘為我校校外導師,并由研究生處統一印發導師聘書。
五、校外導師遴選時間及聘期
校外導師遴選初選時間由各承擔專業學位培養工作的學院自行安排,研究生處一般只在每年六月份集中審核一次。
校外導師聘期一般為3年(完整指導一屆畢業生)。到期由本人提出申請,重新審定,審定合格可續聘。
六、其它
1、校外導師應積極參加學校或學院組織安排的必要的教學活動、學術交流等活動;各學院應根據其完成研究生指導工作的實際情況(工作量)給予一定的指導酬金;
2、凡不履行導師職責,違背學術道德、不能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或其它原因不宜繼續指導研究生的,取消其導師資格;凡無故不承擔研究生培養工作或出國逾期不歸者(超過六個月),按自動放棄導師資格辦理;
3、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原相關辦法自行廢止;
4、本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