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供的資料
二次答辯的研究生提交原碩士論文、修改后碩士論文、論文修改說明、研究生二次答辯申請表,一并交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二、論文評閱
修改后的論文及修改說明由學院送院內一位評閱人評閱并填寫評閱表(按正常論文評閱表填寫)。
三、論文答辯
1、論文答辯按規定由相應學科負責人提出答辯委員會(一般由三位答辯委員(可全部為本院教師)及一位秘書組成;
2、答辯研究生在答辯時應主要匯報論文修改的思路及主要內容,必要時指導教師可做具體說明;
3、答辯結束,答辯委員會形成二次答辯決議,連同修改后的論文交學院研究生管理辦公室。
4、通過論文答辯的研究生上報研究生部的資料除修改后的論文外,其它資料為第一次答辯資料。
注:二次答辯申請表的字體、字號、格式不得擅自修改,除簽名、答辯委員會決議外,其他均可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