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中國傳媒大學攻讀學術學位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中傳研字[2020]113號)《中國傳媒大學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中傳研字[2020]227 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學位論文中期考核(以下簡稱“中期考核”)是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學碩生”)學位論文工作的中間環節,旨在審查學位論文寫作進度、檢查學位論文內容質量、評估學碩生學位論文寫作能力等。
第三條 中期考核在學碩生通過學位論文選題報告后進行,文科類學碩生應完成學位論文文獻綜述和至少一萬字的論文撰寫工作,理工類學碩生應完成學位論文文獻綜述和三分之一的畢業設計。學碩生須填寫《中國傳媒大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中期考核申請表》,經導師和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后方可參加。
第四條 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學位論文選題報告通過之后的下一個學期進行。
第五條 中期考核由培養單位組織,中期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考核委員會”)具體實施。考核委員會由三至五名本學科和相關學科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主席由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擔任;考核委員會設秘書一人。導師可以擔任考核委員會委員,但不能擔任考核委員會主席。第六條 中期考核程序如下:
(一) 考核委員會主席宣布考核委員會及相關出席人員名單。
(二) 考核委員會主席宣布中期考核開始。
(三) 學碩生陳述文獻綜述及已完成學位論文的內容。
(四) 考核委員會進行提問,學碩生答辯。
(五) 考核委員會舉行內部會議,其他人員離場。
(六) 考核委員會進行評分并對學位論文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七) 考核委員會秘書進場,記錄評議結果,全體委員簽字。
(八) 學碩生及其他人員進場,考核委員會主席宣布中期考核結果。
(九) 專家委員會主席宣布中期考核結束。
第七條 考核委員會秘書應在《中國傳媒大學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中期考核審核表》中如實記錄,由考核委員會全體委員簽字,交培養單位教學秘書。教學秘書報培養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后,存入學碩生學位檔案。
第八條 中期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60分及以上為通過,計2學分;60分以下為不通過,不計學分。各培養單位負責將成績錄入研究生管理系統。
第九條 學碩生未通過中期考核,可申請重新考核一次;重新考核仍未通過,終止培養。
第十條 本規定自2020級學碩生開始執行。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