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我校畢業的研究生,若其獲得的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發生遺失,學校可為其辦理研究生學位證明書、畢業證明書。為做好此項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證明書內容和版式
1.證明書內容與現行的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的內容基本一致;
2.證明書版式與現行的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的版式基本一致。
二、申請材料
1.申請書1份(格式附后);
2.近期彩色照片(小2寸)2張,辦理畢業證明書的還須提交照片電子版(50k以下);
3.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4.委托他人辦理的,須提供委托書1份(格式附后)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5.同時辦理學位證明書和畢業證明書的,上述材料須準備2套(申請書2份、照片4張、身份證復印件2份、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2份)。
三、辦理方式
研究生院一般在收到申請者提供完備材料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者學位證明書、畢業證明書的辦理。
1.郵件辦理
請將相關材料順豐寄付郵寄至研究生院相關科室,辦理畢業證明書請將電子照片發至教學管理辦公室郵箱。
2.現場辦理
請將相關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相關科室。(注:因涉及審批、蓋章等,通常需5個工作日完成辦理,無法現場領取。)
四、證件領取
1.現場領取
申請者憑本人身份證領取,委托他人領取的憑委托人身份證領取。
2.郵件寄回
請在申請書中注明,并將申請書、收件人姓名、手機號及詳細收件地址提前發至相關科室郵箱。目前僅支持順豐到付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