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論文發表規定
博士生在學期間必須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西南交通大學為作者單位,公開發表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達到下列三條之一,方可申請進行論文答辯。
1、 至少有1篇發表在學術期刊被SCI或SSCI收錄,或獲得一項已授權的國家發明專利;
2、 至少有2篇發表在學術期刊被EI收錄(其中至少有1篇是第一作者;另1篇可為通訊作者,如是第二作者、導師應為第一作者);
3、 不少于4篇發表(含正式錄用通知2篇)在核心期刊,其中至少有2篇發表在CSCD 來源期刊中的核心庫期刊或CSSCI的收錄期刊(其中有1篇可為第二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另外2篇應發表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中入選的核心期刊上(其中有1篇可為第二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1項及以上已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可視為一篇核心期刊。
上述條件中的學術論文必須有一篇為外文學術論文,如都是中文學術論文,要求其必須在正式刊物或學術會議上另外發表一篇外文學術論文。
說明:
① CSCD,即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編制的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自然科學類,包括
管理學);CSSCI,即南京大學編制的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人文社會科學類,包括管理學)。
② 高校學報上發表的論文最多只統計2篇,同一高校學報最多只統計1篇。
③ 《西南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外文版,國外外文刊物和ISTP收錄論文集視為核心期刊。
④ 所有期刊的增刊不視為核心期刊。
⑤ 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在不低于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可制定具體的標準和實施細則,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⑥ 個別學科、專業可結合實際情況,在核心期刊范圍內確認相當于CSCD來源期刊中的核心庫期刊或CSSCI的收錄期刊,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二、碩士生在學期間論文發表規定
學術型碩士生在學期間原則上應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西南交通大學為作者單位,發表在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認可的正式學術刊物(或較高水平的學術會議論文集)發表(含正式錄用通知)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至少1篇,方可申請進行論文答辯。具體要求由各學科、專業結合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并報校學位委員會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