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的
《民法債權》(含合同法)作為民商法學專業的核心學位課程,主要側重于考查學生對《民法典》合同編的掌握、理解與運用情況,主要涉及債的發生、合同訂立、合同效力、債的履行、債的保全、債的移轉、債的消滅、違約責任及主要典型合同制度。
二、考查要求
專題一、債的概念、發生與體系
1.掌握
債的概念;債的發生原因
2.理解
我國《民法典》中債法的體系;合同編通則發揮債法通則作用的原理
3.運用
債的相對性;債的分類;合同的分類
專題二、合同的訂立與效力
1.掌握
合同訂立的方式;要約、承諾相關規則;締約過失責任;格式條款的法律規制;合同的效力體系
2.理解
合同成立的意義;電子合同的訂立方式;締約過失責任作為獨立類型的法定之債;無效合同、可撤銷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原理
3.運用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識別;締約過失責任的構成;待審批合同的效力;合同無效的原因、合同可撤銷的原因;合同無效、被撤銷后的法律后果
專題三、 債的履行
1.掌握
債務履行的基本規則;選擇之債、連帶之債的履行規則;合同履行的涉他性;雙務合同的履行抗辯權
2.理解
選擇之債的基本原理;按份之債與連帶之債的基本原理;涉他合同的基本原理
3.運用
同時履行抗辯、順序履行抗辯、不安抗辯;利害關系人的代償權
專題四、債的保全
1.掌握
債權人代位權;債權人撤銷權
2.理解
債的保全的原理;債權人代位權與撤銷權的基本機制
3.運用
債權人代位權的構成要件、行使方式與法律效果;債權人撤銷權的構成、行使與后果
專題五、債的移轉
1.掌握
債權的可讓與性;債權讓與;債務承擔;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
2.理解
債權作為財產權所具有的一般可讓與屬性;債權讓與中對債務人的保護機制;免責債務承擔與并存債務承擔的區分
3.運用
債權讓與的法律效果;債務承擔的法律效果
專題六、債的消滅
1.掌握
債的消滅的概念;引起債的消滅的各種原因,包括清償、提存、抵銷、免除、混同;合同解除
2.理解
債的消滅的意義;合同解除的機制;
3.運用
代為清償、代位清償、清償抵充規則;提存的要件與效果;抵銷的要件;合同解除的類型、合同解除的后果
專題七 違約責任
1.掌握
違約責任的概念;違約的形態;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2.理解
違約責任作為合同救濟的范疇;限制實際履行請求權的法理;違約金與違約損害賠償的關系;定金的法律機制;責任競合原理
3.運用
實際履行請求的限制;違約損害賠償的計算;違約金酌減的規則;定金的成立與定金罰則;責任競合的處理
專題八、重要典型合同
1.掌握
買賣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租賃合同;保理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委托合同;合伙合同
2.理解
各種典型合同的基本框架
3.運用
《民法典》關于以上各種典型合同的重要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