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的
《比較憲法》作為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的核心學位課程,主要側重于考查學生對域外主要國家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特點以及不同制度,諸如公民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保障制度、議會制度、政府制度、法院制度、選舉制度、政黨制度、地方制度等具體問題的掌握、理解與運用情況。
二、考查要求
第一章、英國憲法
1.掌握
《權利法案》的內容、《人權法案》對英國憲法的影響、英國憲法在表現形式上的特點、英國憲法在效力和修改程序上的特點。
2.理解
《自由大憲章》的內容、《權利請愿書》的內容、歐洲憲法對英國憲法的影響。
3.運用
議會之上原則、法治原則。
第二章、美國憲法
1.掌握
《獨立宣言》的內容、《邦聯條例》的內容、美國憲法及其各修正案的主要內容、美國的司法審查制度。
2.理解
《五月花公約》的內容、美國制憲會議的特點。
3.運用
有限政府原則、美國憲法上的權力分立與制約原則。
第三章、法國憲法
1. 掌握
《人權宣言》的內容、半總統制中總統的權力、法國行政權的二元化體制、憲法委員會制度。
2. 理解
1791年《憲法》的內容、戴高樂的憲法思想。
3. 運用
盧梭的人民主權原則、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與制衡與法治原則、伏爾泰的自由與平等原則、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原則。
第四章、德國憲法
1. 掌握
《魏瑪憲法》主要內容和地位、《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基本權利的規定與保障、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違憲審查制度、議會內閣制政體、《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的和平憲法特征。
2. 理解
《法蘭克福憲法》主要內容、《普魯士憲法》主要內容、《北德意志聯邦憲法》主要內容、1871年《德意志帝國憲法》主要內容、1949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憲法》主要內容。
3. 運用
盧梭的人民主權原則、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與制衡與法治原則、伏爾泰的自由與平等原則、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原則。
第五章、日本憲法
1. 掌握
1946年《日本國憲法》主要內容
2. 理解
《明治憲法》主要內容與歷史意義
3. 運用
和平主義原則及其演變、國民主權原則、三權分立與行政區主導原則、保障基本人權原則。
第六章、公民基本權利
1. 掌握
平等權的內涵、宗教信仰自由的內涵、人身權利(包括人身自由權、人格尊嚴權、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與通信秘密)的內涵、政治權利(選舉權、言論自由、監督區)的內涵、社會權利(財產權、勞動權、休息權、社會保障權、受教育權)的內涵。
2. 理解
基本權利分類的意義、自由權與社會權的區別、三代人權的概念與內容。
3. 運用
平等權的憲法價值、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的權利主體、言論自由憲法保護的特征、財產權的憲法規范結構。
第七章、議會
1. 掌握
英國議會下議院的主要職權、美國國會的主要職權、法國國民議會的主要職權、德國聯邦議院與聯邦參議院的主要職權、日本國會的職權。
2. 理解
議會的產生與發展、各國議會的組織與活動、各國議會的選舉制度。
3. 運用
英國上議院與下議院權力的異同、法國國民議會立法權的限制。
第八章、政府
1. 掌握
內閣制政府、總統制政府與半總統制政府與議會的關系、國家元首、內閣制政府的職權、總統制政府的職權。
2. 理解
文官制度、政府的發展趨勢。
3. 運用
聯邦制與單一制的區別,總統制、半總統制與議會內閣制的區別,內閣制政府與總統制政府的組成和職權有何聯系與區別。
第九章、法院
1. 掌握
法院的職權與特征、司法獨立的價值與司法的自我抑制、美國聯邦法院于州法院的關系。
2. 理解
各國法院的分類、各國法院法官的任職資格。
3. 運用
德國憲法法院的職權、法國憲法委員會的職權。
第十章、違憲審查制度
1. 掌握
違憲審查權與憲法解釋權、憲法監督權的概念辨析,違憲與違憲審查權的關系,違憲審查的對象與原則。
2. 理解
“馬伯里訴麥迪遜案”的歷史意義、歐洲大陸及英國違憲審查制度的起源。
3. 運用
美國與德國、法國違憲審查方式的區別。
第十一章、政黨制度
1. 掌握
政黨的特征、政黨的意義和功能,多黨制的特點,政黨法律的主要內容。
2. 理解
政黨的起源、政黨的分類。
3. 運用
政黨與國家機關的關系。
第十二章、選舉制度
1. 掌握
選舉權的主要內容,選舉的意義、條件、特點和功能。
2. 理解
選區劃分、候選人提名與選民登記、競選制度。
3. 運用
選舉的基本原則、選舉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