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中國法制史
第一章 先秦時期的法律制度第一節夏商法制概況
一、夏代法制概況
(一) “天討”、“天罰”的自然法律觀
(二) “禹刑”
(三) 罪名與刑罰
(四) 監獄二、商代法制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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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锩c刑罰第二節西周法律制度
一、西周時期法律思想的發展
(一) “以德配天”說
?。ǘ?“明德慎罰”的法律主張二、西周時期的法律形式
?。ㄒ唬?“周公制禮”
?。ǘ?“呂刑”三、禮及禮刑關系
(一) “禮”的淵源與發展
?。ǘ?周禮的性質與作用
?。ㄈ?“禮”與“刑”的關系四、刑法制度
?。ㄒ唬?主要罪名
?。ǘ?主要刑罰
?。ㄈ?主要刑法原則與刑事政策五、民事法律制度
?。ㄒ唬?民事制度
?。ǘ?婚姻制度
六、司法訴訟制度
(一) 司法機構
?。ǘ?訴訟制度
第三節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律制度
一、春秋時期的法制變革
?。ㄒ唬?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動(二)公布成文法的歷史意義二、戰國時期的主要變法活動及其成果(一)《法經》的主要內容及歷史地位
(二) 商鞅變法與秦國法制的發展
第二章 秦代法律制度第一節法制概況
一、法制指導思想與基本特點二、主要法律形式
三、睡虎地秦墓竹簡的主要內容第二節刑法制度
一、刑罰種類
(一) 死刑
?。ǘ?身體刑
(三) 徒刑
?。ㄋ模?流刑
?。ㄎ澹?財產刑(六)身份刑
二、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則第三節司法訴訟制度
一、司法機關
?。ㄒ唬?皇帝掌握最高司法審判權
?。ǘ?廷尉是中央司法審判機關,執掌中央司法審判權
(三) 地方設郡、縣兩級,郡守、縣令執掌地方司法審判權二、訴訟程序和審判制度
?。ㄒ唬└嬖V(二)審理
三、監察制度
第三章 漢代法律制度第一節立法概況
一、立法指導思想
?。ㄒ唬?“與民休息”、“寬省刑罰”的指導思想
?。ǘ?“禮法并用”、“德主刑輔”的指導思想二、主要立法與法律形式第二節文帝、景帝時期的刑制改革
一、文帝時期的刑制改革二、景帝時期的刑制改革三、刑制改革的意義第三節法律內容的儒家化
一、 刑事法律內容
維護君為臣綱,嚴懲危害皇帝權力、人身安全與尊嚴的各種犯罪,懲治“左官”、“阿黨” 等危害專制中央集權的各項犯罪。上請原則、矜老恤幼原則與親親得相首匿原則的產生,漢代刑罰適用原則開始儒家化。
二、 民事法律內容
漢律嚴格維護封建家庭、婚姻、繼承關系。
第四節司法制度
一、 司法機構
皇帝掌握最高司法審判權,廷尉執掌中央司法審判權,御史臺及其所屬監察御史執掌全國各地法律監督職權,地方州部刺史、郡守、縣令執掌所轄地區的司法審判權。
二、 訴訟審判制度
起訴(告劾)、拘捕、審訊(鞫獄)、復核(傳復)、判決宣告(讀鞫)、上訴復審(乞鞫),形成完整的訴訟審判程序。
三、 《春秋》決獄四、錄囚制度
第四章 三國、兩晉、南北朝法律制度第一節立法概況
一、三國時期對漢律的沿用與改革曹魏《魏律》(新律)的制頒。二、《晉律》頒行與張杜注律三、南北朝時期的立法
北朝時《北魏律》與《北齊律》的制頒。
第二節法律形式與內容的發展變化
一、 法律形式的變化律、令、科、比、格、式相互為用的立法形式。法典體例的革新。
二、 法典內容的主要變化
“八議”入律,“官當”出現,“重罪十條”的確立,確立“準五服制罪”的制度。刑罰制度改革及其重要變化。
第三節司法制度的變化
一、 司法機構的變化
兩晉出現以三公尚書“掌刑獄”的局面,北齊時期廷尉寺改為大理寺,御史臺法律監督職能有所加強,為隋唐完善司法組織提供了重要前提。
二、 死刑復奏制度的形成
第五章 隋唐法律制度第一節隋代法制概況
一、 《開皇律》的制頒及其立法上的成就
二、 《大業律》的修定與隋煬帝對法制的破壞第二節唐代立法概況
一、立法指導思想二、法律形式與主要立法
律、令、格、式、典相互為用的立法形式;《唐律疏議》(《永徽律疏》)與《唐六典》的編撰。
第三節唐律各篇主要內容
一、 《名例律》的主要內容
二、 唐律其他各篇的主要內容第四節唐律的基本原則與精神
一、確保專制君主尊嚴與維護皇權專制二、維護封建特權等級制度三、維護封建家庭倫理四、維護封建政權的經濟基礎五、懲治官吏犯罪
六、保護官有及私有財產第五節唐律的特點與歷史地位
一、 唐律的基本特點
“禮法合一”,科條簡要,語言精確、立法技術高超。
二、 唐律的歷史地位及影響第六節司法制度一、司法機構
皇帝是最高司法審判官。在中央分設大理寺、刑部、御史臺,共掌中央司法審判權;在地方分設州、縣二級司法審判機關,刺史、縣令執掌地方司法審判權。
二、 訴訟審判制度
唐律規定了告訴與直訴制度,回避制度,刑訊制度,據證定罪制度,上訴、復審與死刑復奏制度等嚴格有效的訴訟程序與審判制度。
三、 御史監察制度
御史臺臺院、殿院、察院的有效分工,以及監察區——道的設立與御史監察巡視制度。
第六章 宋元法律制度第一節宋代法律制度
一、 立法概況立法指導思想:強化中央集權與嚴厲打擊“盜賊”。立法活動:《宋刑統》的制定。
法律形式:編敕、編例與“條法事類”的制定;《盜賊重法》的制定。
二、 刑事法律內容的演變刑罰改革:折杖法與刺配、凌遲。懲治主要犯罪的法令;《盜賊重法》與《重法地法》。
三、 民事經濟法律內容的變化
土地買賣與租佃,典賣、借貸、租賃,財產繼承。財政立法與鹽、鐵、茶、酒、礬等重要物品的禁榷制度。四、司法制度
司法機構:在中央設立審刑院,在地方設立提點刑獄司。審判制度:皇帝親自審案、錄囚;實行翻異別勘制度。
第二節元代法律制度
一、 立法概況立法指導思想:“參照唐宋之制”,“附會漢法”;沿用本民族習慣法。
主要立法活動:《至元新格》的制定;《元典章》與《大元通制》的制定。
二、 法律的基本內容與主要特點
確認民族間不平等的法律規定。維護僧侶特權地位的法律規定。保護奴隸制殘余,佃戶身份低下。
三、 司法制度
司法機構:中央司法機關刑部、大宗正府、御史臺、宣政院等重疊設置,不相統攝;地方司法機關分為省、路、府、州、縣。審判特點:審判與法律監督大權由蒙古貴族執掌,審判隨意性與擅斷性突出。
第七章 明代法律制度第一節立法概況
一、 立法指導思想
重典治亂世與禮法并用。
二、 立法活動
《大明律》的制定與頒行;《大誥》的制定;明例的制定;《大明會典》的制定。
第二節法律的基本內容
一、 刑事法律
刑罰制度;刑罰適用原則的變化;罪名的變化。
二、 民事法律有關所有權的立法;有關債權的立法;有關婚姻、家庭、繼承方面的立法。
三、 社會經濟法規
產品規范化與度量衡標準化方面的立法;官營專賣制度;有關市場管理方面的立法;有關“錢”、“鈔”立法。
第三節司法制度
一、 司法機構
皇帝執掌最高司法審判權;中央司法機關刑部主審,大理寺復核,都察院負責法律監督;地方司法機關分省、府、縣三級。
二、 普通訴訟審判制度
起訴制度;管轄制度;會審制度;御史監察制度。
三、 廷杖制度與廠衛干預司法
第八章 清代法律制度第一節立法概況
一、清初“詳譯明律,參以國制”的立法指導思想二、清入關后的主要立法
《大清律集解附例》的制定,清代第一部法典的內容、體例與特點;《大清律例》的制定與頒行,清代基本法典的內容、體例、規模及其評價;清代的條例及其作用;《大清會典》與清代行政法;“五朝會典”的發展變化,清會典的體例、特點及作用;清代各部院則例及其作用;清代的少數民族政策與立法;《蒙古律例》、《回疆則例》、《欽定西藏章程》的頒行;理藩院。
第二節清律的基本內容
一、 實行政治專制與思想高壓
清律對侵犯皇權行為的處罰,“奸黨罪”,關于禁止內外官員交結的規定,關于嚴禁宦官專權的規定,清律對官吏犯罪的處罰;清律對“十惡”犯罪的處罰,清律對劫盜犯罪的處罰,文化專制政策與清代的文字獄。
二、 維護滿族特權地位清律對滿人政治特權、經濟特權及其法律保護,維護滿人在司法上的特權及其司法體制。
三、 限制民間商事活動的發展
清律對封建生產關系的維護,清律對沿海貿易的禁止,清律對私人商業、礦業的限制。
四、 刑罰制度的變化
凌遲刑,充軍刑,遷徙刑,梟首刑,戳尸刑,枷號,刺字,發遣,死刑立決與監候制度。
第三節司法制度
一、 司法機關
中央司法機關:刑部的機構與職能,大理寺的機構與職能,都察院的機構與職能,“三法司”;地方司法機關:省、府、州、縣四級司法機構與職能。
二、 訴訟審判制度
訴訟制度:清代訴訟的基本體制與審級,清代對告訴權的限制,禁止越訴制度,審判回避制度。清代會審制度的發展:“九卿會審”制度,秋審制度,朝審制度,熱審制度。
第九章 清末法律制度的變革第一節清末預備立憲
一、 預備立憲的背景與政治目的鴉片戰爭以后清代的政治危機,清政府實行“預備立憲”的政治目的。
二、 預備立憲的主要活動
“預備立憲”的主要活動:五大臣出洋考察與清廷“預備立憲”上諭,官制改革,咨議局與資政院的設立,頒布《欽定憲法大綱》,公布《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
第二節清末修律的重要活動與影響
一、 修律的宗旨
二、 修律的重要活動
刑法典的修訂:《大清現行刑律》公布的原因與過程,主要內容及變化;《大清新刑律》的制定過程,《大清新刑律》的篇章體例結構,主要內容及發展變化,《大清新刑律》的特點與地位。
民商法律的修訂:《大清民律草案》的制定及主要特點;主要商事立法。
訴訟法的修訂:《大清刑事、民事訴訟法草案》、《大清刑事訴訟律草案》、《大清民事訴訟律草案》、《大理院編制法》的制定及《各級審判廳試辦章程》、《法院編制法》。
司法體制的變化:中央司法體制的變革;改革訴訟及獄政制度。
三、 變法修律的特點與影響
修律的主要特點;修律的影響與評價。第三節外國在華領事裁判權制度
一、 外國在華領事裁判權制度的確立外國在華“領事裁判權”的概念;外國在華領事裁判權的確立。
二、 外國在華領事裁判權的主要內容外國在華領事裁判權的內容;西方列強行使領事裁判權的機構;觀審制度與會審公廨。
三、 外國在華領事裁判權確立的后果
第十章 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的法律制度第一節《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的制定與頒行
一、 《組織大綱》產生的社會背景
二、 《組織大綱》的政府體制與基本內容三、《組織大綱》的性質與歷史意義
第二節《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制定與頒行
一、《臨時約法》產生的社會背景二、《臨時約法》的主要內容與性質三、《臨時約法》的特點與歷史意義第三節南京臨時政府社會改革的主要法令
一、促進經濟發展的法令二、保障人權的法令三、發展文化教育的法令四、改革社會陋習的法令五、改革司法制度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