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學院:
為全面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和自治區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著力完善研究生培養機制,探索科教融合、產教融合的新路徑,充分發揮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的示范效應,加強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培養,提升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研究生教育創新計劃-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設項目實施辦法》,按照自治區教育廳《關于開展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績效評估的通知》要求,學校將開展“十三五”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績效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范圍
2012-2019年我校申獲的自治區立項建設的示范基地。
二、評估程序
(一)學院自評
1.對于接受評估的示范基地,由牽頭學院和聯合培養單位根據填報說明要求,共同填報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績效評估表。準備相關支撐材料,聘請專家進行績效評估,校外專家不少于2/3。按照以評促建、重在建設的原則,采取實地查看、查閱資料、聽取匯報、回訪畢業生等形式開展自評工作。將自評結果(合格、不合格)以及是否申報重點建設示范基地在“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自評結果匯總表”中注明,并形成學院示范基地建設自評報告,
2.對于建設成效不顯著、培養質量不佳、未開展聯合培養、機構已撤銷的示范基地,可向學校提出撤銷申請,填報“申請撤銷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匯總表”。經學校研究同意撤銷的示范基地可不參加本次績效評估。
3.對于機構調整變更的聯合培養單位和名稱不規范的聯合培養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上報申請變更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匯總表,確保聯合培養單位名稱要與注冊登記名稱保持一致。
4.完成時間:2021年7月7日-8月15日。
(二)學校綜合評議
學校將組建專家評議組,結合學院自評結果,對示范基地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評議,確定績效評估結果。績效評估評議結果為“合格”的示范基地,允許繼續建設。評議結果為“不合格”的示范基地,撤銷其“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稱號,退出建設。推薦10%的示范基地作為學校重點建設示范基地,形成自評報告。
完成時間:2021年8月16日-8月25日。
(三)材料上報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文件要求,將于2021年9月2日上報相關評估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學院要高度重視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績效評估工作,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長為組長,專業學位點負責人、示范基地負責人以及相關校內外導師為成員的專項工作小組,認真組織做好自評工作和材料報送工作。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相關學院負責對績效評估材料進行審核,并對其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所填成果必須為示范基地產出成果,嚴禁挪用其他資源。如批準時間為2016年之前,填寫內容時間段為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如批準時間為2016年之后,填寫內容時間段為立項批準時間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明確建設任務。為做好“十四五”建設工作,充分發揮示范基地產學研協同育人作用,各學院和聯合培養單位要認真填寫《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十四五”建設目標任務書(2021-2025年)》,實施分類指導,加強過程管理,落實建設任務,確保建設成效。
(四)注重分類發展。側重科教融合類型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要以培養研究生創新能力為核心,加強科教融合,以大團隊、大平臺、大項目支撐高質量培養,通過高校和聯合培養單位合作科研、人員互聘、成果聯署、學生到院所做論文等方式,強化學術學位研究生科研能力。側重產教融合類型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要以培養研究生實踐能力為核心,通過與聯合培養單位共同制定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共同開設實踐課程,編寫精品教材,編制教學案例庫等方式,強化產教融合,讓社會、行業企業共同檢驗人才培養、科技創新的質量。
四、材料報送
(一)學院自評工作報告,紙質版一式5份。包括示范基地整體建設情況(含行業企業與學校開展科研合作情況及取得的成效、聯合培養研究生情況、制度建設和基本保障情況)、存在的短板和今后擬采取的建設措施,限3000字。電子版以“學院名稱+自評報告”命名。
(二)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績效評估表,紙質版每個基地一式5份,電子版以“學院名稱+聯合培養單位績效評估表”命名。
(三)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自評結果匯總表,紙質版一式5份,電子版以“學院名稱+聯合培養單位自評結果匯總表”命名。
(四)申請撤銷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匯總表,紙質版一式1份,電子版以“學院名稱+聯合培養單位申請撤銷匯總表”命名。
(五)申請變更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匯總表,紙質版一式1份,電子版以“學院名稱+聯合培養單位申請變更匯總表”命名。
(六)自治區產學研聯合培養研究生示范基地“十四五”建設目標任務書(2021-2025年),紙質版每個基地一式5份,電子版以“學院名稱+聯合培養單位建設目標任務書”命名。
(七)重點建設示范基地需提交建設成效典型圖片5張,jpg格式,高清電子版,按照“牽頭高校+聯合培養單位+具體內容”格式命名。
(八)支撐材料,紙質版一式1份,電子版以“學院名稱+聯合培養單位支撐材料”命名。
以上材料紙質版與電子版,請于2021年8月15日前報研究生處。需聯合培養單位蓋章的材料,待學校綜合評議完成后蓋章。
石河子大學研究生處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