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山東財經大學關于印發學生優秀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的通知》(政研〔2020〕4號)文件精神,現將我校2021屆畢業研究生科研成果統計與評選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計評選范圍:
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2021屆畢業研究生。
二、評選條件:
1.科研成果必須是公開發表的限于本專業領域內的專利、論文、著作、課題等成果;
2.科研成果必須以“山東財經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注明“**年級**專業學生”;
3.科研成果作者必須是成果的實際完成人,不得剽竊、抄襲他人成果;
4.科研成果應是2020年11月12日-2021年6月9日在現學位類別學習時間內正式發表的研究成果。
三、評選程序:
1.學生申報:由學生本人在研究生系統內進行科研成果填報,所提交證明材料須附正式發表期刊原件的封面、目錄、文章等合成的PDF掃描件(外文期刊須另附有效檢索報告),專利類成果須附成果內容、專利證書原件的PDF掃描件;
2.導師初審:由導師本人在研究生系統內進行初審;
3.學院審核:各學院于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對學生申報的科研成果審核;
4.學校評審:研究生院于2021年6月11日開始組織評審,確定學生科研成果名單并在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學校根據《山東財經大學關于印發學生優秀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的通知》(政研〔2020〕4號)文件對符合獎勵辦法的學生發放獎金。
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