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養單位:
為了充分發揮典型示范在畢業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激勵引領作用,推動2021屆畢業研究生就業工作,根據《湖北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管理辦法》(湖師發[2018]62號)的相關規定,學校決定開展2021屆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工作,現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我校2021屆應屆畢業研究生均可參評。
二、評選名額
各培養單位優秀畢業研究生推薦名額不超過本單位培養2021屆畢業研究生總人數的25%,不符合條件的寧缺勿濫。
三、評選條件
1.積極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政治信念堅定,品德操行優良,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學校、學院開展的社會實踐和文化活動,有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
2.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修完全部學位課程,成績優良,符合畢業條件,論文答辯成績原則上要求為優秀或以上等次。
3.學術思想活躍,科研成果突出,滿足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導師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專業學術論文1篇以上、主持省級及以上科研課題或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新型實用專利條件之一者。
4.在校期間獲得過市級以上表彰、獎勵者優先。
5.在校期間有見義勇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跡,產生較大社會反響,為學校贏得榮譽者,可破格推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評選資格:
1.無故缺勤(曠課)者達8課時者;
2.因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受到紀律處分者。
四、評選步驟
1.應屆畢業研究生在個人總結的基礎上提出申請,填寫《湖北師范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推薦表》及500~800字的個人事跡材料,并將相關證明材料提交培養單位,由所在培養單位結合導師意見,進行優秀畢業研究生的初評和推薦;
2.各培養單位將優秀畢業研究生在學院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經領導簽字、加蓋學院公章的《湖北師范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推薦表》、《推薦優秀畢業研究生匯總表》及個人事跡材料至研究生院201辦公室,電子材料發送至郵箱313183163@qq.com。
3.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對所推薦優秀畢業研究生進行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審批發文并發放獎勵。
五、相關要求
1.各培養單位根據《湖北師范大學研究生綜合單項獎學金評定辦法(試行)》、結合二級學科及方向的畢業生人數,按適當比例合理分配名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組織優秀畢業研究生的初評和推薦工作;
2.各培養單位在評選過程中應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并根據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評選細則,嚴格按照細則進行評選,寧缺毋濫。
3.相關材料(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于5月20日前報送研工部,請將電子材料以學院名稱命名發至313183163@qq.com,聯系人:周家吉。
湖北師范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