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全面從嚴加強管理,嚴抓培養質量,根據《華南理工大學研究生管理規定》(華南工研〔2019〕34號),現就進一步做好超過學校規定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以下簡稱“超限研究生”)學籍管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最長學習年限
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規定學制加2年,博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規定學制加3年,休學創業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普通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加2年。
二、超限研究生學籍管理
研究生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最長學習年限(含休學和保留學籍)內完成學業。研究生達到在校最長學習年限時,應以畢業、結業、肄業或退學處理等形式之一終止學籍,并辦理離校手續。
(一)肄業
1. 辦理條件
學滿1學年以上退學的研究生,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2. 辦理程序
(1)研究生提出自動退學申請,填寫《自動退學申請表》,導師、院(系)簽署意見報研究生院,學校將按自動退學發文公布。
(2)如研究生不按自動退學辦理,則由院(系)聯系、核實研究生具體情況,填寫《超過最長學習年限研究生退學處理名單核對表》,導師、院(系)簽署意見報研究生院,學校將進行退學處理。
3. 說明
研究生因退學等情況中止學業,其在校學習期間所修課程及已獲得學分,學校予以記錄。研究生重新參加入學考試、符合錄取條件,退學之日起2年內再次入學的,其已獲得學分,經學校認定后,可予以承認。
(二)結業
1. 辦理條件
研究生在學校規定最長學習年限內,修完培養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學位(畢業)論文經導師簽字確認已完成但未達到畢業要求,經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查通過者,準予結業。
2. 辦理程序
(1)研究生填寫《結業申請登記表》,并提供經導師簽字確認的學位(畢業)論文報院(系)審核。
(2)院(系)將《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同意研究生結業人員名單》報研究生院。
3. 說明
結業研究生在2年內完成論文工作,達到畢業要求可申請答辯,答辯通過者換發畢業證書。
研究生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向學校提交學位申請,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學校頒發學位證書。
(三)離校
按結業、肄業終止學籍的超限研究生均須按學校相關規定辦理離校手續。離校手續辦理完畢后,研究生方可領取結業證或肄業證。
結業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在規定時間內有用人單位接收的,可列入推薦就業計劃。無用人單位接收的,學校不負責安排就業,并將戶口、檔案等關系轉回生源所在地。
(四)時間安排
超限研究生(含于2020年秋季學期末達到在校最長年限的研究生)最晚應于2021年4月30日前辦理結業或肄業。各院(系)于2021年5月7日前將相關申請材料報送至研究生院。
超限研究生名單將隨后分發至各院(系)。請各院(系)結合實際,自主安排好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工作,并做好通知傳達,落實政策到人。
三、聯系方式
(一)結業材料報送
學術學位研究生結業材料報至培養辦,聯系人:何老師,聯系電話:87110730,辦公地點:五山校區篤行樓210室。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結業材料報至專業學位辦,聯系人:肖老師,聯系電話:22236911,辦公地點:五山校區篤行樓203室。
工程博士和在職人員攻讀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結業材料報至專業學位辦,聯系人:梁老師,聯系電話:87111481,辦公地點:五山校區篤行樓207室。
(二)退學材料報送
退學材料報至綜合辦,聯系人:師老師,聯系電話:87112203,辦公地點:五山校區篤行樓218室。
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