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原則
1.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注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等的全面考查。
2.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以及對專業素養、實踐能力、創新精神等的考查,做到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選拔。
3.加強組織領導,嚴格監督管理,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規范,結果公開。
二、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選拔工作,集體決策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選拔中的重大問題。
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制定相關規定和辦法,組織開展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選拔工作。
各學院(研究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選拔實施方案(包括材料評議實施細則、復試考核實施辦法等)對相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程序等方面的培訓,組織實施本單位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選拔工作。
各學院(研究院、中心)按學科、專業或研究方向成立材料評議小組及復試考核小組,各小組人數不少于5人,原則上由本學科或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導師或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材料評議小組負責對考生的報考材料進行評議,復試考核小組負責復試考核中的面試工作。
三、復試選拔流程
1.進入復試選拔流程的基本要求
報考我校且初試成績滿足以下要求的,可進入復試選拔流程。
非專項計劃考生:初試成績達到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專項計劃考生(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研究生計劃”考生等):初試成績達到當年我校發布的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選拔流程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復試選拔流程
復試選拔流程包括材料評議和復試考核兩個環節。
材料評議:材料評議小組根據考生提交的報考材料,在對考生進行全面衡量、科學評價的基礎上,給出材料評議成績。由初試成績和材料評議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得到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確定進入復試考核的分數線,具體見“四、材料評議”。
復試考核:復試考核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及外國語聽說能力考核等,具體見“五、復試考核”。
四、材料評議
1.考生提交報考材料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能證明自身學業水平、學術潛力(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實踐能力)及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報考材料。報考材料包含學籍學歷證明材料、本科階段課程成績單、本科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作品(應屆畢業生可提供開題報告或畢業作品說明)、個人陳述、碩士階段科研設想或創作實踐計劃、外國語水平證書、學科競賽獲獎證書、科研成果或創作成果證明材料等。
材料提交的具體時間安排和提交方式以“中傳研招網”后續發布的通知為準。
2.材料評議
由材料評議小組根據考生提交的報考材料,從學業水平、科研或實踐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對其進行全面考查并給出材料評議成績,具體說明如下:
學業水平:從教育背景、本科階段課程成績等方面進行評價。
科研或實踐能力:從科研成果、創作成果、學科競賽獲獎、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研究生階段科研設想或創作實踐計劃等方面進行評價。其中,學術學位研究生側重從科研能力和創新潛質方面進行評價,專業學位研究生側重從專業實踐能力或創作實踐能力方面進行評價。
綜合素質:從個人陳述、榮譽獎項、實習實踐經歷、參加志愿活動或社會服務經歷等方面進行評價。
材料評議成績采用百分制。
五、復試考核
詳情:2021年中國傳媒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考核要求及復試內容
六、錄取原則
詳情查看:http://www.216p.com/xuexiao/48/wenti/635.html
七、監督管理
1.對相關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
材料評議和復試考核相關工作人員須為我校正式在職在崗人員,且當年無親屬報考。所有相關工作人員須簽署承諾書,承諾在材料評議和復試考核過程中,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工作要求,堅持原則,堅決抵制外界各種干擾,做到公平公正。一旦發現有違紀違規情況,將從嚴處理。
2.對考生的違規處理
考生須簽訂誠信承諾書,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交材料中獲得的各項成果須遵守學術道德規范。一旦發現有違紀作弊、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學術道德規范行為的,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
3.信息公開公示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相關文件、材料評議成績、復試考核成績、擬錄取結果等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示,網址為:http://yz.cuc.edu.cn。
4.咨詢及申訴渠道
我校研招辦咨詢電話為010-65779227,研招辦郵箱為cucyzb@cuc.edu.cn,研招辦傳真為010-65768805;
我校紀檢監察部門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65779383;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為010-82837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