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規模,根據考生招生考試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思想政治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名單。骨干計劃、對口支援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和思政課教師計劃錄取按照當年國家招生政策執行,具體詳見復試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辦法。
大類招生:學校選定多個專業,設置一致的初試科目和復試科目。初試后,學校對各專業統一劃定復試分數線。所有復試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在各專業招生規模的總和范圍內統一錄取,并結合個人專業志愿排序確定錄取專業。大類招生可分為學院內大類招生和跨院大類招生。該類學生新生學業獎學金參評亦按所在錄取專業排名。
金融學院所有學術型專業、商學院所有學術型專業、經濟學院所有學術型專業、法學院所有學術型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所有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學術型專業、政府管理學院所有學術型專業、社會與心理學院社會學類學術型專業、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所有專業、統計與數學學院的所有經濟類學術型專業均實行學院內大類招生。中國經濟與管理研究院和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兩個招生學院所有學術型專業實行跨院大類招生。
發放錄取通知書前,學院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政審。
所有考生復試(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及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復試后至錄取公示結束前由本人向學校研招辦提出申請并經審核后方可辦理。
所有錄取考生須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辦理入學報到手續,報到時須攜帶本人錄取通知書和本科畢業證書原件。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
入學資格。以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時未畢業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身份報考的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