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的學位申請信息必須通過研究生綜合管理系統進行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答辯;在職申請學位人員需將預答辯表、答辯呈報表、參加匿名評閱人員的匿名評閱書提交學位辦,經學位辦審核通過后,方可領取答辯表決票進行答辯,未經審核的答辯無效。論文初檢檢測結果問題比較嚴重的申請人,必須將導師、教授委員會主席簽字蓋章的論文整改報告提交學位辦同意后方可進行答辯,否則答辯無效。
2、論文答辯會程序:
①教授委員會成員或學院負責同志宣布答辯委員會組成。
②答辯委員會主席主持會議。
③導師簡要介紹申請人的論文研究及學習、科研情況。
④學位申請人報告論文(碩士生一般30分鐘,博士生一般45分鐘)。
⑤委員提問,申請人答辯。
⑥答辯委員會委員評議,作出決議。決議采取不記名投票方式,經全體成員2/3以上(含2/3)同意,方為通過。
⑦主席宣布決議。
3、請各學院嚴格按照論文答辯會程序要求,于12月5日前進行論文答辯工作,并要保證充足的質疑﹑答辯時間,不能以論文答辯工作量大為由簡化程序﹑壓縮時間。博士生答辯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1小時,碩士生答辯時間原則上不能少于45分鐘。同時要注意每個答辯委員會的工作量不宜過大﹑論文評閱人的評閱論文數量也應合理。答辯工作量大的學院可請不同專家分批次進行,以緩解壓力﹑保證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