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教育部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具體情況,對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培養目標
(一)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理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科研作風,學風嚴謹,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
(二)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
(三)具備獨立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等實際工作的能力;
(四)能比較熟練地運用一門外語閱讀本專業的外文書刊和資料,并能運用外語寫出學位論文摘要;
(五)具有健康的體魄。
二、學習年限
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一般為2至3年。根據研究生實際情況,允許研究生申請提前或延期畢業。碩士研究生學習年限最長不超過4年。
三、培養方式
碩士研究生的培養,采取系統理論學習、進行科學研究、參加實踐活動相結合的辦法。既要使碩士研究生牢固掌握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又要培養碩士研究生從事科學研究和獨立擔負專門業務工作的能力。在指導方式上采取導師個別指導和指導小組集體培養相結合的方法,充分發揮導師集體的優勢。
四、制定培養方案和個人培養計劃
(一)培養方案是招生、培養、學位授予工作的重要依據之一。凡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專業,都應制定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培養方案應由研究所(中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分管所(中心)領導簽署意見后,報研究生部備案。
培養方案應對本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研究方向、學習年限、課程設置與學分、學位論文工作要求和安排、導師及指導小組教師名單、必讀書目和參考文獻等方面做出明確的規定。
為確保培養掌握最新科學知識的高水平人文社會科學人才,根據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及國家有關規定和學科發展變化的實際情況,可按學年對培養方案做出調整或修訂。
(二)碩士研究生入學后,指導教師應按照培養方案的要求,根據因材施教的原則,會同指導小組制定每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計劃。培養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碩士研究生指導小組構成、導師及指導小組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碩士研究生課程學習計劃、碩士研究生實踐活動計劃、碩士學位論文寫作進程安排等。
培養計劃表一式四份,一份送研究生部,研究所(中心)、導師、和碩士研究生本人各保存一份。在執行過程中如因客觀條件變化,可以進行修訂,但需經研究所(中心)學位分委員會審批,分管所(中心)領導簽字,并報研究生部備案。在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前,各研究所(中心)和研究生部要審查培養計劃的執行情況,未完成培養計劃規定學習任務的碩士研究生,不得進入學位論文答辯階段。
培養計劃經所(中心)批準后于碩士研究生入學后3個月內報研究生部備案。
五、課程學習
(一)實行學分制
碩士研究生的課程實行學分制。凡碩士研究生課程均規定相應的學分,考核成績合格,取得相應的學分,并在成績表上登記。學分計算的辦法以及學分的具體分配按《上海社會科學院關于在研究生教育中實行學分制的規定》執行。
(二)課程設置
1、公共學位課
(1)馬克思主義理論課
(2)外國語課
碩士研究生的第一外國語(英語)是公共學位課。其他語種如專業需求,由導師提出,經研究所(中心)簽署意見后,報研究生部批準,碩士研究生可以到院內其他研究所(中心)或其他院校學習,符合碩士研究生課程要求的,可記學分。
2、專業學位課
專業學位課一般由研究所(中心)安排。
專業學位課應包括以下方面的內容:
(1)拓寬加深專業基礎的基礎理論課;
(2)主要研究方向上的重要著作研讀;
(3)與本專業及研究方向相關學科的課程;
(4)本學科最新的發展前沿及動態的文獻閱讀討論。
3、社會實踐
社會實踐是碩士研究生的必修環節,各所(中心)應積極組織碩士研究生參加社會實踐。
社會實踐應盡可能結合專業課題,形式以論文調研為主,也可以是專題調研、掛職鍛煉、參加學術會議、聽學術講座、咨詢實習或其他形式。
社會實踐的安排應分散與集中相結合,并可適當利用寒、暑假時間。社會實踐應在第五學期末之前完成。
碩士研究生參加社會實踐后,按要求填寫《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生社會實踐考核表》,經有關部門和人員認真考評后,報研究生部備案并登記學分。
4、學術活動
學術活動是碩士研究生的必修環節,碩士研究生應積極主動參加學術活動(包括作學術報告、參加學術會議、聽學術講座等)。
碩士研究生參加的學術活動應及時記錄在《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生學術活動登記表》上,經指導教師提出鑒定意見,報研究生部備案并登記學分。
5、選修課
為拓展碩士研究生知識結構,各研究所(中心)應設有部分選修課;院內除本研究所(中心)之外的其他研究生課程皆可作為選修課供研究生選擇。
6、補修課
對于跨一級學科考入或以同等學力考入的碩士研究生,都應補修本學科低一級學位的基礎課程和專業課程。
(三)學習方式和成績考核
課程學習的方式可因學科特點和課程性質而異,一般應采取課堂講授及討論的方式。成績考核按《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部研究生學習成績考核辦法》執行。
六、中期考核
1、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碩士研究生課程學習階段基本結束時,進行的涉及政治思想、課程學習、科研能力方面的綜合考核,旨在提高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和綜合素質。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學后第四學期末之前進行,由導師指導小組負責進行。
2、考核程序:
(1) 每位碩士研究生在對自己入學以來的政治思想、課程學習和社會實踐全面總結的基礎上,填寫《上海社會科學院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記表》內的個人自我鑒定。
(2) 研究生部學生工作辦公室、培養辦公室和導師分別就碩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課程學習和科研態度能力填寫鑒定意見。
(3) 導師指導小組根據專業培養方案及碩士研究生個人培養計劃的要求,綜合個人鑒定、研究生部及導師鑒定意見,在《上海社會科學院碩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記表》上簽署考核意見,經研究所(中心)分管領導核準后,報研究生部備案。
3、考核成績評定
中期考核成績評定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
考核合格者,繼續攻讀碩士學位,進入論文寫作階段。
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進入論文寫作階段。如本人仍要求繼續攻讀碩士學位,則必須提出延期畢業申請,重修有關課程或環節(與下一年級同一專業的碩士生一起學習),一年后重新參加中期考核,重考合格者,可進入論文寫作階段。如重考仍不合格,由研究所(中心)提出處理意見報研究生部核準后,按《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生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經院長辦公會議批準后予以退學。
七、學位論文
(一)開題報告
要求碩士研究生在廣泛地調查研究,閱讀文獻資料,搞清主攻方向上的最新成果和發展動態的基礎上,盡可能結合國家的經濟、文化建設和科技發展的重要任務選題,并在第四學期結束前完成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各所(中心)由導師指導小組就研究生學位論文選題的范圍、目的意義和價值、研究內容、研究方案和進度等作出論證,論證通過后,經導師審核,研究所(中心)同意,報研究生部備案。
(二)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學位論文選題,應綜合考慮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實際需要和本學科的發展狀況,應有一定學術意義、現實意義或實用價值。
學位論文對所研究的課題應有新的見解。
學位論文必須在導師的指導下由碩士研究生獨立完成。
碩士學位論文應做到概念清楚、條理分明、分析嚴謹、語句通順精煉、文本工整、圖表整齊清晰。
論文的內容一般應包括:中、英文摘要(含3-5個關鍵詞)、目錄、前言、正文(要求應有腳注)、結論、中、外文參考文獻和后記等。論文格式必須采用上海社會科學院學位論文要求的統一格式。
(三)學位論文寫作時間及字數
碩士研究生用于寫作學位論文的時間,應不少于1學年。
碩士學位論文一般在三萬字左右。
(四)學位論文的評閱、答辯和學位評定工作
碩士研究生的論文評閱、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按《上海社會科學院學位授予工作暫行細則》辦理。
八、鼓勵碩士研究生在校期間發表學術論文,并按照《上海社會科學院重要學術論文獎勵辦法》的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九、 本規定經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通過,院長批準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