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教育部令第40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校學術道德及學風建設,引導研究生樹立正確的學術規范,協助導師和學位評定委員會更全面的了解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質量的目的。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研究決定研究生論文送審前利用“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對擬申請學位的研究生學位論文進行文字重合率檢測。
一、檢測對象
除涉密論文之外所有擬申請畢業的碩士、博士學位論文,必須進行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對涉密論文的認定與處理按《太原理工大學研究生涉密學位論文管理辦法》執行。
二、檢測論文命名方式
檢測的學位論文電子版要求為pdf格式,命名方式為“學號”。
三、重合率指標
采用“去除本人已發表文獻復制比”作為我校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查重檢測指標,稱為重合率指標。
四、檢測辦法和結果處理辦法
1.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前,由各培養單位負責對擬畢業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進行檢測。各培養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論文檢測工作,并確保檢測賬號的安全,嚴格按照學校規定,只對本學院的論文進行檢查。
2.檢測步驟:研究生將學位論文交給導師,由導師向培養單位申請論文文字重合率檢測。各培養單位須將檢測結果(簡潔報告單)反饋給導師,導師根據檢測結果指導研究生修改論文,導師需特別注意各章節重合率指標不宜過高。
3.檢測結果處理:
?。?)重合率指標未超過閾值的,由導師決定是否送審。
?。?)重合率指標超過閾值的,由導師決定是否可再次進行檢測。同一學期兩次檢測均超過閾值的,在不超過最長修業年限的基礎上下一學期可申請再次檢測。
五、抽檢結果處理辦法
在授學位前,研究生院對擬授學位的研究生學位論文最終版本進行文字重合率的隨機抽檢。如果學位論文的重合率總指標超過閾值的,本次答辯無效,在導師指導下,對學位論文進行修改,延遲半年重新進入文字重合率檢測及評審答辯程序。
六、其他
1. 如發現送檢論文利用任何技術手段進行作弊行為,本次檢測結果無效,并由學校視其違紀或作弊情節,按照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2. 對學位論文進行重合率檢測只是防止學術不端行為的一種輔助手段,杜絕學術不端行為必須依靠學術工作者的嚴格自律。希望各位導師在指導研究生學位論文過程中恪守職責、加強指導、嚴格把關。希望各位研究生嚴格遵守科學研究和學術活動的基本規范,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完成學位論文。
3.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