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養目標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實施《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的要求,我校非全日制工程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工程碩士)的培養工作,必須貫徹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方針,并著重對研究生綜合素質和應用能力的培養。具體要求是:
1.較好地掌握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創業精神,積極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2.在所從事工程領域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掌握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先進技術方法和現代技術手段;具有創新意識和獨立擔負工程技術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較好地掌握一門外國語。有嚴謹的科研作風,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較強的交流能力。
二、培養年限
工程碩士研究生從入學到獲得碩士學位的期限一般為3~5年,其中課程學習一般應在前兩年內完成。攻讀學位期間在學校本部學習的時間累計不得少于半年。
工程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能延期,但對由于特殊原因,預計不能在規定期限內答辯者,需至少提前半年提出延期答辯申請,導師及院(系)負責人同意后報送研究生院審批備案。
逾期且未辦理延期手續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三、培養方式
工程碩士研究生的培養實行雙導師制,采取“進校不離崗”方式進行課程學習及論文工作。由校內具有工程實踐經驗的導師與學員所在工礦企業或工程部門推薦的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副導師聯合指導。來自企業的研究生副導師要填寫《哈爾濱工業大學工程碩士研究生兼職指導教師情況表》,并報研究生院審批備案。
四、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課程應根據所在領域碩士研究生培養要求和企業實際需求按工程領域設置。
課程設置如下:
課 程 類 別 | 學分 | 說明 | |
學位課(19分) | 思想政治理論課 | 3 | 其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在工程企業中的應用1學分;自然辯證法2學分 |
第一外國語 | 5 | 其中:基礎外語4學分,專業外語1學分 | |
基礎數學課 | 3 | 二選一:①高等工程數學(3學分)②數值分析(2學分)+工程數學(1學分) | |
學科基礎課 | 6 | / | |
專業課 | 2 | / | |
選修課(16分) | 選修課 | 16 | 選修課主要是體現該工程領域前沿技術或工程應用基礎知識的課程。學員可根據需要從所在工程領域內設置的選修課中選取16學分的課程,其中要求有計算機應用類、管理類課程及其它相關學科課程。 |
總學分 | 35 | 工程碩士的授課總學時應不少于500學時 |
注:部分領域參照全國工程碩士教育指導委員會批準備案的各分領域學位標準執行。
五、成績考核
對學位課必須進行考試。考試可采取筆試或筆試+口試的方式,筆試部分可閉卷或開卷進行,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評定。
對選修課一般進行考查,可采取筆試或完成大作業、讀書報告等形式進行,筆試部分一般應開卷進行。選修課成績可以按百分制評定,也可以按二級分制評定。按二級分制評定時,計為“合格或不合格”。
六、學位論文
1.總體要求
參考全國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頒布的《工程碩士不同形式學位論文基本要求及評價指標(試行)》(2011年9月),各院(系)制定相應領域學位論文基本要求。學位論文工作的主要目的是培養工程碩士研究生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形式可包括:產品研發、工程設計、應用研究、工程/項目管理、調研報告。論文選題應直接來源于生產實際,或具有明確的生產背景和應用價值。
2.論文開題
工程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是整個學位論文順利進行的必要基礎,是保證學位論文質量的重要環節。工程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和學員所在單位應對開題給予充分的重視。開題一般應在學員完成課程學習后的六個月內完成。可在學校或學員所在單位進行論文開題工作。對開題的具體要求參見《哈爾濱工業大學關于工程碩士研究生進行學位論文開題報告的有關要求》。
3.中期檢查
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工作由有關院(系)和學員所在單位共同組織專家組(3~5人組成)進行。每位學員應向檢查組匯報學位論文進展情況。中期檢查的主要內容為:論文工作是否按開題報告預定的內容及進度要求進行;已完成的研究內容及結果;目前存在的或預期可能會出現的問題;論文按時完成的可能性。對存在問題較嚴重的(如論文選題不當,或工作進行中遇到很大困難者),其指導教師及兼職導師應商議調整方案,做出適當處理,使工程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工作得以正常進行。
工程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工作一般在學員開題報告通過后一年左右的時間進行,可在學校或學員所在單位進行。
4.論文撰寫
工程碩士學位論文必須由工程碩士研究生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獨立完成。論文要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要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和工作量。論文中提出的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設計要具有先進性和實用性,并創造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工程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撰寫,要求資料可靠、理論正確、數據準確、論證清晰、條理清楚、文字簡練。
論文撰寫應參照《哈爾濱工業大學學位論文撰寫規范》的要求。論文字數一般應在2萬字左右。參考文獻總數不少于30篇,并有一定數量的外文文獻。30篇參考文獻中應至少有三分之二為同領域中學術或工程類刊物上的文章,其中一半以上為近五年發表的有關論文。學位論文最后要有個人簡歷。
5.論文答辯
學位論文初稿完成后,指導教師應進行全面審查,并提出修改意見。學員按照導師意見完成對論文的修改工作后,方可提出學位論文答辯申請。申請程序見《哈爾濱工業大學工程碩士研究生論文答辯及學位申請工作細則》。
6.學位授予
攻讀工程碩士專業學位的研究生,按照培養方案的要求,修完全部課程(取得35學分)且成績合格,通過工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其論文經所在院(系)學位分委員會及校學位委員會審核通過后,授予工程碩士專業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