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是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重要環節,也是監督和保證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的重要措施。為加強學校研究生培養過程管理,保證研究生培養質量,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學位論文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所有研究生必須進行學位論文開題報告工作。開題報告未通過的或未進行開題報告的研究生,不能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第二條 全日制學術學位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論文開題原則上應于入學后第三學期末前完成;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原則上應于入學后第二學期末前完成。
第三條 開題報告應在大量掌握有關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全面介紹和分析國內外該學科領域及研究方向的前沿動態、主要進展、研究方法及已有成果,準確注明引用文獻和論述出處,闡明課題研究的目的、理論水平及實際意義。
第四條 開題報告內容 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應在導師的指導下,在文獻閱讀、科研調研的基礎上,由研究生獨立完成。課題還應盡可能符合研究生的素質特點和興趣,盡可能結合已有的科研任務,盡可能與導師的研究方向一致,盡可能納入本學科的科研計劃。主要內容包括:
1. 論文選題
①選題來源,項目名稱。選題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開拓性:前人沒有專門研究過或雖已研究但尚無理想的結果,有待進一步的探討和研究,或在學術界有分歧,有必要深入研究探討,并能有預期成果的課題;
——先進性:學位論文要有一定的新見解;
——必要性:所選課題應有實際效益或學術價值;
——可能性:課題的內容要有科學性,難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適當,要充分考慮到在一定時間內獲得成果的可能性。
②文獻綜述:本選題研究領域的歷史、現狀和發展趨勢分析;國內外已有文獻在本選題研究領域中的工作成果簡述。文獻綜述要盡可能翔實。
③研究目的和意義。
④本選題研究的主要內容和重點。
2. 研究方案
①研究方法、技術方案(技術路線,技術措施)。
②結構安排和主要內容。
③實施方案所需的條件(技術條件,試驗條件)。
④預期能達到的目標;可能的創新;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難點。
3. 研究計劃進度
4. 主要參考文獻
①研究生本人閱讀過的對開題報告有參考價值的文獻。
②引用他人的學術觀點或學術成果,須列入文獻中。
③參考文獻量碩士研究生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獻不少于5篇),博士研究生不少50篇(其中外文文獻不少于10篇)。
④中、外文參考文獻要分列,格式按《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范 》撰寫。
第五條 學位論文開題報告須提交開題的書面材料。碩士研究生開題報告的書面材料不少于3 000字,博士研究生不少于5 000字。研究生開題報告的撰寫格式參照《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開題報告》(模版)。
第六條 開題報告的程序及要求
1. 各學院原則上應集中進行研究生開題報告工作,各學科帶頭人具體安排,成立相應的評審小組,組長原則上由學科帶頭人擔任。
2. 博士研究生開題報告評審小組由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的博士研究生導師、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5名組成(可包括開題報告人的導師),其中外單位人員不少于2人。評審小組設組長1名,由博士研究生導師擔任(非開題報告人的導師);設秘書1人,由熟悉本專業的講師及以上職稱人員擔任,也可由評審小組成員兼任。
3. 碩士研究生開題報告評審小組由本學科及相關學科的研究生導師、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5名組成(可包括開題報告人的導師),其中外單位人員不少于2人。評審小組設組長1名,由具有研究生導師任職資格的正高職稱人員擔任(非開題報告人的導師);設秘書1人,由熟悉本專業的講師及以上職稱人員擔任,也可由評審小組成員兼任。
4. 研究生完成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撰寫后,交導師審閱,經導師同意后方可進行開題報告。
5. 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匯報會應公開舉行。各學科點要提前將開題報告會的時間、地點、報告人、論文題目和評審小組名單等信息報各學院分管領導審核。各學院要提前公布相關信息,并要求相關專業研究生參加開題報告會。
6. 開題報告會由評審小組組長主持。研究生應采用PPT形式匯報,并當場回答評審小組專家提問。個人匯報時間,碩士研究生不少于15分鐘,博士研究生不少于30分鐘。評審小組聽取開題報告人的陳述與答辯,對開題報告進行考核評定,并由秘書記錄在開題報告中。
7. 評審小組對研究生的開題報告以無記名投票表決。表決票數為2/3以上(含2/3)同意,方為通過。通過者進入學位論文研究、撰寫階段;不通過者可在三個月后半年內再進行一次開題報告。
8. 研究生開題報告答辯通過、經所在學院學位分委員會審核簽署意見后由所在學院保存。
9. 各學院將通過開題報告答辯的研究生名單報研究生院備案。
第七條 開題報告審核通過后,原則上不能隨意更改選題。確因特殊原因要做較大更改的,研究生須在三個月內申請重新開題,經導師、學科帶頭人簽署意見、學院審核通過,并報研究生院審批后方可重新開題。
第八條 三個月內申請重新開題,如評審結果為不通過,須隨下一年級進行開題報告工作,其學位論文答辯時間相應順延一年。
第九條 不能按期進行開題報告者,應提前提交書面延期申請,并明確開題時間。經導師、學科帶頭人簽署意見后,由學院審批同意后準予延期開題。最長延期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條 在規定時間內,研究生無故不能完成開題報告,視為開題報告評審“不通過”。學位論文無開題報告或開題報告評審“不通過”,不得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第十一條 學位論文開題通過與學位論文答辯至少間隔一年。
第十二條 研究生開題報告紙介版需保留至研究生畢業后一年,電子版由學院長期保存。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東北農業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開題暫行規定》(東農校長令〔2004〕第21號)同時廢止。